文丨古芳 編輯丨杜海
來源丨正經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約為1200字)
小鵬汽車最近可以很自豪:2月車輛交付量超過理想汽車,進入新勢力榜首。
但并不代表小鵬汽車就沒有值得“吐槽”和“詬病”的地方,比如在AEB方面。
AEB,也就是自動緊急制動系統,一直備受消費者關注。作為一項主動安全配置,它被視為行車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線,理論上能在危急時刻自動剎車,避免或減輕碰撞事故的傷害。
然而,小鵬汽車卻為此陷入了一場不小的糾紛之中。
公開信息顯示,事件源于河南省許昌市的田先生的一次慘痛經歷。2024年11月18日7時47分,他駕駛小鵬G6時,與一輛逆向行駛的三輪車發生嚴重碰撞,雙方車輛均嚴重受損。
田先生稱,事發時小鵬G6在具備變道和剎車條件的情況下,AEB未發出任何警報,也未采取緊急制動措施,仿佛系統“失靈”了一般。這起事故不僅讓他的財產遭受損失,更讓他對小鵬汽車的主動安全系統產生了深深的質疑。
(小鵬G6事故現場圖,來源于受訪者)
田先生稱,在購車前,銷售人員宣稱小鵬汽車的AEB系統是“業內最先進的”,優于華為的同類系統,具備自動避讓和更高的算法精度。
可現實卻與宣傳大相徑庭,這讓他難以接受。若小鵬汽車方面繼續回避責任,他計劃在2025年6月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對此,小鵬汽車方面則回應稱,在小鵬汽車的隨車手冊中已明確指出,自動緊急制動功能(AEB)在面對逆行車輛時可能無法正常觸發。因此,在田先生的事故中,AEB未發揮作用屬于系統設計范圍之內。并且,事發時車輛處于手動駕駛狀態,AEB功能的適用條件已在用戶手冊中有詳細說明。換言之,AEB并非在所有情況下均能介入,尤其在特定復雜環境中可能存在觸發限制。
媒體記者注意到,《小鵬G6新能源汽車用戶使用手冊》第62頁,確實寫有“AEB無法對逆行車輛起作用”的內容,同時還提到“AEB的設計目的并非防止碰撞” 。
不過,田先生并不認可這一說法。他拿出小鵬APP上的一個鏈接,該鏈接文章顯示的AEB使用場景為“本車直行時出現對向來車”,與他所遭遇事故情景類似。
根據媒體報道,對小鵬G6的AEB功能有質疑的并非只有田先生。就在田先生出事故的前幾天,2024年11月3日,一名山東的車主也遭遇了碰撞事故,同樣提出了事故發生時為何AEB未啟動的問題。
當時小鵬汽車的回復則是:“事發時油門踏板處于加速狀態,電腦判定為駕駛員主觀意圖試圖接管,因此AEB不工作屬于正常狀態。”
我們從這些案例來看,小鵬汽車的AEB設計,至少要同時符合“非手動駕駛”和“對方正方向”兩個條件,才更有可能發揮作用。只要駕駛員踩油門,或者對向來車是逆行,就可能不構成觸發條件,也就是小鵬汽車售后人員多次向田先生回復的“弱勢場景”。
這一事件也引發了人們對智能駕駛安全性和便捷性的廣泛討論。一方面,智能駕駛技術雖在不斷發展,但仍存在局限性,車企應明確告知消費者技術邊界;另一方面,在宣傳時需做到準確、客觀,避免誤導消費者。
與此同時,隨著智能駕駛的普及,相關法規和標準也亟待完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道路安全。
正經社分析師認為,在智能駕駛的道路上,技術的進步是必然趨勢,但如何平衡技術的發展與用戶的安全、如何讓宣傳與實際功能相符、如何完善法規以適應新技術的發展,都是車企和相關部門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對于小鵬汽車而言,此次AEB事件不僅是一次挑戰,更是一個改進和提升的契機。【《正經社》出品】
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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