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和《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住房公積金政策迎來優化調整。
據悉,該調整將于2025年3月24日起正式施行,旨在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能力,更好地滿足職工群眾住房需求。
深圳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能力
(圖源:深圳發布)
按照新政,職工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最高貸款額度從此前的50萬元提升至60萬元;家庭申請時,最高貸款額度從90萬元提升至110萬元。此外,購買首套住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新增購買保障性住房上浮比例為20%。針對符合購買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購房以及購買保障性住房等特定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與此同時,經充分考量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狀況,新政還將職工的可貸額度計算倍數從賬戶余額的14倍提升至16倍。
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新政規定,商品住房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30%降至20%;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20%降至15%。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多子女家庭購買二套商品住房時,可適用首套房政策,不僅能夠享受首套房的利率優惠,貸款額度還能上浮90%。
除了上述調整,新政還增設了夫妻“沖還貸”業務,為夫妻共同償還公積金貸款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即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申請將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沖抵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同時,放寬了變更登記住房權利人的限制,取消了異地貸款的戶籍和首套房限制,使得公積金貸款的使用范圍更加廣泛。
在利息補貼方面,新政也加大了力度。不同繳存年限的補貼比例均有顯著提高,進一步減輕了職工的經濟壓力。為有效防控貸款風險,新政明確開展轉公貸款住房價值評估,但同時承諾不會延長審批時間,也不會向職工收取任何費用。
廣東建設報記者 姜興貴
◎ 編審:左國蘭
◎ 美編:楊榆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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