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
近日
上海吳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
想撤銷對快遞員投訴問題
怎么回事?
吳女士稱,2025年2月13號,她的孩子查到快遞已經顯示簽收了,但左等右等就是不見包裹的影子。于是趕緊給快遞員打電話,結果一直沒人接,沒辦法只能向郵政進行投訴。
第二天,快遞員火急火燎地把快遞送到了吳女士家,還解釋說之前送錯地方了,但快遞公司因為這次投訴,罰了他500塊錢。吳女士知道事情經過后,覺得“這可能就是個誤會,我想把投訴給撤了,順便也把快遞員500塊的罰款給免了。”
當下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提升
“動不動就投訴”
是企業比較頭疼的問題
但“后悔投訴希望撤回”
并不多見
這起的爭議焦點是
因“錯誤認知”作出的投訴
是否符合撤銷條件?
消息來源:上海法治報
法治浦東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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