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決的雙重維度
韓國憲法法院于3月24日駁回對國務總理韓德洙的彈劾案,以5:1:2的投票結果恢復其總理及代總統職權。這一裁決認定,韓德洙雖在擱置任命憲法法官等行為上違反法律,但未直接參與戒嚴決策,因此未達罷免標準。該判決不僅為韓德洙個人解套,更通過司法釋法重新界定了彈劾程序的權力邊界——強調“直接行為關聯性”的證據標準,為后續尹錫悅彈劾案設定關鍵先例。
與此同時,尹錫悅彈劾案的審理已逾百日,遠超盧武鉉(73天)和樸槿惠案(92天)的審理周期。憲法法院對宣判日期的拖延,暴露了8名法官在判決程序與判文內容上的深度分歧。盡管韓德洙案被視作“風向標”,但尹錫悅案涉及戒嚴令引發的國家混亂、內亂罪指控等更嚴重的憲政危機,其結論未必與韓德洙案同軌。
司法策略與社會撕裂的共振
憲法法院通過韓德洙案確立了“代總統職權有限性”原則,明確代總統無權任命憲法法官,并區分總統與國務委員的彈劾門檻,瓦解在野黨“分步彈劾”策略。這種“司法謙抑主義”旨在降低政治震蕩,例如可能對尹錫悅案采用60天緩沖期而非立即罷免。然而,法官陣營的立場分化加劇了不確定性:3名進步派法官主張嚴審戒嚴違憲性,2名保守派法官傾向維護行政權威,而金福馨等溫和派法官的搖擺成為決勝關鍵。
社會層面,民意對立與街頭政治持續激化。民調顯示58%民眾支持彈劾尹錫悅,保守派在大邱、釜山發起12萬人集會,進步派則在首爾光化門持續示威。警方部署2萬警力嚴控局勢,特警隊駐守憲法法院防恐襲,首爾市中心成為安保核心區。在野黨“連環彈劾”策略因韓德洙案裁決失效,30次彈劾案的濫用反而引發民眾對其動機的懷疑。
危機走向與歷史節點
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文炯培將于4月18日任滿,這被視為尹錫悅案宣判的最后期限。若屆時仍未裁決,可能觸發憲法第111條關于法官任期延長的爭議條款,進一步激化憲政危機。即便尹錫悅被罷免,其所屬政黨仍控制40%以上國會席位,“跛腳政府”與立法僵局的風險顯著上升。
這場危機揭示了韓國民主體制的深層矛盾:當彈劾制度異化為政黨斗爭工具時,司法機構不得不在法理邏輯與國政穩定間艱難權衡。其最終解決路徑,或將重塑東北亞地緣政治格局中的韓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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