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節食、不運動,每天一包,輕松躺瘦,七日見證奇跡……”在微商傾力銷售下,打著這樣旗號的“瘦身咖啡”風靡朋友圈。然而,這種所謂的“減肥”卻是以消費者健康為代價。2月21日,經沭陽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
案情回顧
2024年6月,晏女士在瀏覽微信朋友圈時,偶然發現一款“瘦身咖啡”的推廣信息。該產品宣稱采用純植物提取原料,無任何副作用,并具有強效燃脂瘦身功能,無需節食或運動,每日一包即可見效。晏女士添加了任某的微信,隨即花費350元購買了一單。
根據任某提示,晏女士每天早晨空腹服用一包,幾天后卻出現了頭暈心慌、食欲不振、失眠等癥狀。意識到自己可能買到了假減肥藥,晏女士要求任某退款無果后報了警。
接到報案后,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很快便鎖定了賣家任某。經鑒定,該款減肥產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藥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制食欲類減肥藥,但因可能引發心腦血管疾病、肝損傷等嚴重副作用,我國早在2010年即明確禁止在食品和藥品中添加。2024年11月,該案被移送至沭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任某交代,其長期經營服裝生意,平時對減肥瘦身領域的新產品動態尤為關注。2024年6月,她獲悉一款“瘦身咖啡”,其宣傳標語聲稱“無需運動、月瘦15斤”。在暴利驅使下,任某選擇鋌而走險,在朋友圈發布“不運動不反彈”等誘導性廣告引流,并以每盒350元的高價通過私域渠道銷售。
2024年12月,沭陽縣檢察院對任某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5年2月21日,沭陽縣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檢察官提醒:
切勿輕信“不節食、不運動、快速瘦身”等虛假宣傳,購買減肥產品時應選擇正規渠道,認準合法資質,避免因盲目追求瘦身而損害健康。同時,商家應守法經營,萬不能為牟取暴利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否則將面臨法律嚴懲。健康減肥應通過科學飲食和適量運動實現,切勿走捷徑!
來源 | 江蘇法治報、沭陽檢察
來源:網絡綜合
▌編輯:忙碌的小編 | 審核:阿文 | 審簽: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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