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戰爭初期,我軍打出了著名的“蘇中七戰七捷”,總計殲敵53000余人。
當時華中野戰軍有兩大主力師,分別為第1師和第6師,主要戰果都是這兩個師打出來的,尤其是以第1師的戰績更為突出,總計殲敵數超過了18000人。
因為當時我軍的番號編制并不統一,所以第1師下面是旅—團級編制,分別為第1旅下轄3個團,第3旅下轄3個團,其中缺少了第2旅。
而我們知道這種師轄旅、旅轄團的編制并沒有存在很長時間,尤其是到1947年初山東赫華中野戰軍合并為華東野戰軍后,統一采用縱隊編制。
以原華中野戰軍第1師為基礎,改為華東野戰軍第4縱隊,全縱隊兵力達到了27400余人。
除了縱隊直屬的機關單位以及山炮營、警衛營、偵察營、教導團等外,還下轄第10師、第11師、第12師;每個師均為三團制,也就是說第4縱隊總計有9個步兵團。
其中第10師由第1旅改稱、第12師由第3旅改稱,而第11師則是期間組建的第2旅改稱。
在調整完編制之后,武器裝備也自然要進行調整。
因為華野第4縱隊(前身部隊)在此前大半年的作戰中打了很多勝仗,保留蘇中七戰七捷、魯南戰役以及隨后的萊蕪戰役等,繳獲了很多武器裝備,因此當時第4縱隊的裝備水平是很不錯的。
以重機槍來說,全縱隊的裝備量達到了148挺。
這個數據相當于什么概念呢?
國民黨軍的整編第74師在剛改編的巔峰時期,有重機槍177挺;而這一裝備在隨后損耗不少,到孟良崮戰役時期已經明顯下降。
而華野第4縱隊憑借之前的繳獲,此時已經裝備了140多挺重機槍。
下面我們結合華野當時的規定編制,以及實際的情況談談第4縱隊的重機槍配置。
在1947年3月,華野上報的裝備標準中,關于重機槍的配備是這樣的:
每營配機炮連一,重機四,迫擊炮(指的是81/82毫米迫擊炮)二或六零炮三;每團配機槍連一,配重機六挺。
原始資料很簡練,而我們也可據此歸納下。
當時一個步兵團轄3個步兵營,每個營的機炮連有4挺重機槍的話,則配備到3個步兵營的重機槍數總計為12挺。
而步兵團還直轄1個機槍連,有6挺重機槍,這樣的話全團的重機槍數就是18挺。
一個步兵師下轄3個步兵團,則需要配備的重機槍數為54挺;一個縱隊下轄3個步兵師,需要配備的重機槍數為162挺。
華野第4縱隊當時實有的重機槍數為148挺,距離標準編制還有一定距離,不過所差不多,而且這個數據本身也是很有意思的。
因為從當時的重機槍配備情況來看,4挺重機槍也是可以編組為連的;如果將團屬重機槍連的配備數量也定為4挺,那么一個步兵團配備的重機槍數就是16挺。
這樣的話,一個師需要的重機槍為48挺,一個縱隊需要的重機槍數則為144挺。
而第4縱隊當時還直屬有一個警衛營,這個營其實是步兵營的編制,理應也有機炮連,所以再給這個營也配備4挺重機槍的話,則恰好就是148挺。
這樣的配備量不僅可以滿足全縱隊所有步兵營的重機槍需求,而且在步兵團級重機槍連中,也可以標準化。
而且當時的重機槍原本就是配備在營級,之所以抽調到團級主要是利于在作戰時加強到主要方向上。
4挺重機槍雖然較6挺要少些,但其實也夠用了;比如加強到主攻營方向,就是8挺重機槍,這個火力還是比較猛的。甚至說相較于一般的國民黨軍部隊,第4縱隊的重機槍數還要更充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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