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接到讀者私信:“老公喝醉后硬來,我報警告強奸,警察卻說夫妻不算?”
評論區瞬間炸出幾百條回復,有人哭訴相似經歷,也有人質疑“領證了還有拒絕權利嗎?”
這話題看似敏感,實則關乎每個女性在婚姻中的底線尊嚴——婚內強迫發生性行為,真有可能構成強奸罪。
一、法律白紙黑字:婚內強奸早該入刑
《刑法》236條寫得明明白白:“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條里從沒說過“妻子除外”,“婚姻關系不是違法犯罪行為的擋箭牌。”
但現實往往更復雜。某地女子起訴丈夫婚內強奸,提交了帶血的床單、撕破的睡衣和醫院傷情鑒定,最終卻因“證據不足”撤案。
這種魔幻現實背后,是根深蒂固的“夫妻義務論”在作祟——直到今天,還有法官私下認為“老婆不讓碰還算什么夫妻”。
二、司法實踐困境:證據鏈比電視劇更難湊
婚內強奸案難立案,關鍵卡在三個死結:
取證難:家里沒攝像頭,床單洗了就沒物證;傷痕說是家暴還是強奸?連受害人都可能被問懵:“你們是夫妻,怎么證明當時不愿意?”
觀念綁架:婆婆指著鼻子罵“家丑外揚”,親戚勸“忍忍就過去了”,派出所調解員和稀泥:“畢竟是兩口子,回去好好溝通?!?/p>
法律彈性:同樣是婚內強迫行為,上海某案判三年,西部某省卻定性為“家庭糾紛”不予立案。標準不一讓受害者望而卻步。
更荒誕的是維權反噬。浙江某女性起訴丈夫強奸后,反被對方以“誣告”提起民事訴訟,盡管最終勝訴,但兩年訴訟耗光了她所有積蓄。
三、那些被偷走的人生
三位婚內強奸受害者,她們的故事讓人脊背發涼:
小A,25歲,新婚三個月: “每次他想要就壓上來,我說疼,他冷笑‘裝什么純潔’。后來我鎖門睡客廳,他砸門罵‘你是我花錢娶的’?!?/p>
小B,34歲,二胎媽媽:“生完孩子側切傷口還沒好,他喝了酒就硬來,血浸透床墊也不敢叫救護車——怕鄰居笑話?!?/p>
小C,58歲,更年期婦女: “絕經后不想同房,他罵我‘不守婦道’,用皮帶綁住我的手…三十多年夫妻,我現在聽見他腳步聲就發抖?!?/p>
這些女性最終都沒能走進法庭。小A被婆家沒收手機,小B為保住孩子撫養權選擇沉默,小C至今覺得“這是家丑”。
更可怕的是社會規訓:某心理熱線統計,70%來電女性最初咨詢的問題是抑郁失眠,深挖下去才暴露性暴力創傷。
四、破局之路:從法律到自救
改變正在發生。2022年《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首次明確“禁止違背婦女意愿的性行為”,婦聯開始培訓基層民警處理婚內強奸案件。
北京某律所推出“婚內性暴力取證指南”,教女性如何保留微信威脅記錄、悄悄錄音、及時驗傷。
更重要的是認知覺醒。00后女孩在社交媒體發起的#我的身體我做主話題,閱讀量破十億。
95后夫妻開始簽《婚內性同意協議》,約定“每次親密前需明確口頭同意”。某婚戀APP甚至上線“性自主權”匹配選項,拒絕性暴力的用戶可優先配對。
普通人能做什么?
關鍵時刻留證據:被強迫后立即報警驗傷,別洗澡;保存帶血跡的衣物、床單;微信聊天記錄截屏(如對方承認強迫)
打破沉默螺旋:向公益律師、婦聯求助,別獨自硬扛;加入受害者互助群,知道你不是一個人
教育下一代:告訴兒子“再親密也要尊重對方意愿”
教女兒“婚姻不是性同意賣身契”
說點扎心的:婚內強奸維權之難,本質是把女性困在“妻子”與“人”的角色撕裂中。當社會還在爭論“算不算強奸”時,受害者的身心早已千瘡百孔。
法律可以修改,證據可以完善,但比這些更急需改變的,是我們對婚姻的認知——那張結婚證不是性侵許可證,披上婚紗不代表交出身體主權。
如果看完這篇你還覺得“夫妻之間談不上強奸”,不妨設想一下:倘若受害者是你的女兒、姐妹或摯友,你還能輕飄飄說出“忍忍就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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