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肯定刷到過GPT-4o的“吉卜力風格”生成的各種圖片,從日常照片、梗圖,到各種影視劇經典場面,GPT-4o都能生成對應的吉卜力風格圖像。
相比以前的看起來只是“模仿”,現在幾乎和原版看不出區別,簡直一模一樣。
大家在樂此不疲地把自己照片扔給GPT-4o的同時,也吵了起來:有人說AI會摧毀吉卜力工作室,會讓無數插畫師、動畫師失業,在摧毀藝術;有人說AI是在拓寬藝術的邊界,探索更多形式表達,是新時代藝術家必須掌握的技術。
除此之外之外,也有更多人在討論關于AI生產圖像的版權問題——有人站AI,表示世界上各種名家風格繪畫那么多人學習模仿,憑什么吉卜力的就不能用AI學?也有人認為這是明顯的侵權,大家可以借鑒學習使用,但是不能直接商用。
不過目前普遍的觀點是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如角色形象、場景設計),而非抽象的藝術風格或創意理念。用AI創作這種風格相似的圖像、視頻作品使用,是否侵權還有爭議。
雖然OpenAI尚未公開訓練數據的來源,但GPT-4o要精準復刻吉卜力風格,必然在訓練中使用了吉卜力工作室的作品(如電影幀、插畫等)——這其實也是廣大藝術家們抵制AI的主要原因,自己的作品會在沒有獲得允許的情況下被拿去用作AI訓練。
但AI又實打實地讓無數人從科技中獲益,解決了工作和生活中的大量難題和復雜任務。
“科技是把雙刃劍”這句話在此時有著非常具象化的感受,又恨又愛,是很多人對AI的矛盾態度。
盡管法律暫未明確禁止風格模仿,但訓練數據的合法性、生成內容的實質性相似度,以及藝術家權益的保護仍是懸而未決的難題。希望未來需通過立法、行業自律和技術透明化推動AI與藝術的良性共存。
你有試過GPT-4o的新功能嗎?感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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