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河南零售巨頭胖東來發布了《關于侵權行為的處理公示(五)》,其中包括起訴經濟學家宋清輝,并索賠不低于100萬元。
事件起因是宋清輝在“胖東來基層員工平均月薪9886元”的話題中,評論胖東來是:“一家沒有什么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只能變著花樣靠流量活著”。
胖東來認為其言論已經構成“惡意貶損”,但宋清輝認為“批判企業亂象是經濟學家的職責”,并接連發文強硬表示——將與之“死磕到底”。
宋清輝的核心邏輯是“給錢多=沒有核心競爭力”,但相關數據卻顯示:胖東來基層員工人效是行業的3倍,退貨率僅0.3%,客單價超200元,復購率高達90%。同時“免費改褲腳”等種種服務細節,被消費者稱為“社畜之光”。
此次胖東來以《民法典》第1024條主張名譽權受損,但法律要求舉證“主觀惡意”和“事實虛假”,而宋清輝的“缺乏競爭力”等相關言論屬于主觀評價,勝訴難度較高。
宋清輝以“言論自由”為盾,但還是忽略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詆毀的規制,被網友稱之為“選擇性維權”。
另外他將商業爭議升級為地域攻擊(稱胖東來為“河南企業界恥辱”),被認為是企圖利用階層對立來收割流量,走的是“批判獲利”的黑紅路線。
這是一場因“員工高薪”引發的司法較量,其本質是流量時代商業邏輯與公共話語權的碰撞。
流量能造神,亦能毀神;但我們都明白,企業真正的核心競爭力,從來不在鍵盤上的唇槍舌劍,而在腳踏實地的價值創造。
所以,你覺得中國商業需要怎樣的價值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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