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民向生活報幫辦記者咨詢,外賣小哥、快遞員遭遇職場“霸王協議”該咋辦?就此情況,佳木斯前進區檢察院針對典型情況,根據最高檢相關材料作出了解答。
外賣騎手簽訂自然人服務合作協議
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向某某系某外賣平臺配送員,在該外賣平臺合作商B電子商務公司一站點跑單,日常由站長管理,通過某軟件平臺獲取報酬,B公司為向某某購買了雇主責任險。
向某某在配送過程中受傷,起訴要求確認與B公司存在勞動關系。B公司抗辯已將外賣配送業務外包給案外乙公司,雇主責任險系根據平臺規則統一購買,不同于用人單位購買的工傷保險,向某某與案外乙公司簽訂有《自然人服務合作協議》,向某某系基于合作關系配送外賣。向某某否認簽署過《自然人服務合作協議》,稱薪資平臺注冊系由站長委派下屬組長統一操作。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向某某否認知曉《服務外包協議》,而《自然人服務合作協議》中落款“向某某”為打印字體,系注冊薪資平臺時系統自動生成的文本,故僅憑兩份協議難以直接得出向某某與B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的結論,向某某根據B公司的指令提供勞動,并通過勞動獲得報酬,雙方具有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的合意,判決確認向某某與B公司形成勞動關系。B公司上訴后,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外賣騎手簽訂承攬合作協議
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陳某某與C物流公司簽訂有承攬合作協議,約定陳某某按照C公司提供的軟件系統注冊成為某配送平臺配送員;C公司根據配送系統統計的有效訂單配送數量向陳某某支付跑單費用;陳某某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接單及何時接單,但每月需達到最低跑單量;除按約定應當由C公司提供的物資,陳某某應自備完成訂單配送所需的工具、物資等;雙方僅基于本協議產生合作關系,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法律關系。
陳某某要求確認與C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簽訂了承攬合作協議,明確約定雙方是合作關系,陳某某自行提供配送外賣訂單的電動車,現無證據表明C公司對陳某某進行考勤及陳某某需要遵守C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故認定雙方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快遞員通過平臺接單
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快遞公司與某通快遞公司簽有快遞特許經營(加盟)合同,在約定地域范圍內以“某通快遞”名義從事快遞業務。張某在上述地域范圍內以“某通快遞”名義從事快遞工作,D公司為張某提供電動車、工作服和食宿,通過APP向張某派單,并按照每單1.3元與張某結算費用。后張某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要求確認與D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獲得勞動仲裁支持。
快遞D公司不服提起訴訟,要求確認不存在勞動關系,理由是雙方系商業合作關系,張某系為某通快遞公司送快遞,D公司代某通快遞公司發放張某計件收入。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D公司與張某均符合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張某的工作內容系D公司快遞業務的組成部分,D公司通過APP向張某派單,依據張某工作量發放工資,為張某提供電動車等勞動工具并安排食宿,可認定張某接受D公司管理,雙方符合形成勞動關系的特征,D公司未舉證證明雙方曾書面或口頭約定過建立商業合作關系,遂判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D公司上訴后,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官釋法:
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與勞動者利益攸關
目前,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保障存在諸多問題,如合同簽訂率低、用工關系混亂、職業傷害頻發、保險保障不到位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勞動關系的認定,仍需從雙方是否存在勞動法上的隸屬關系予以考量。
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法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獲得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等一系列權利,同時也承擔接受用人單位管理等義務。
佳木斯前進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當您提起訴訟確有困難,可以申請當地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方式包括法律支持、證據支持與訴訟支持。檢察機關將依法開展“支持起訴”工作,為民維權“撐腰”。
- 龍頭新聞·生活報記者:欒德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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