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駐馬店一花卉市場的崔先生因售賣兩盆茶花陷入了一場“天價索賠”風波。他以每盆100元的價格售出兩盆茶花,卻被索賠5萬元,理由是所售茶花侵犯了他人“植物新品種權”。這一事件迅速引發網友熱議:“到底是啥花?值這么多錢?”
事件回顧:40元利潤換來5萬索賠
崔先生稱,自己從事花卉銷售多年,從未遇到過此類情況。兩盆茶花是從上游經銷商處進貨,外形與普通茶花無異,批發時也未被告知涉及專利問題。然而,原告廣州棕科園藝開發有限公司指出,崔先生售賣的“夏日七心”茶花是其公司注冊的品種,未經授權銷售即構成侵權。
值得注意的是,當地市場多名商戶也收到類似傳票,索賠金額均為5萬元。原告公司回應稱,此舉“并非針對個人,而是規范整個市場”。
法律爭議:銷售者是否該擔責?
律師分析認為,商戶和經銷商若具備盈利性質,需提供貨物的合法來源證明(如供貨商資質、授權文件等)。若能證明已盡合理注意義務,可免除賠償責任。但現實中,多數中小商戶缺乏知識產權意識,難以追溯源頭。
類似案例并非首次。2023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曾判決一起植物新品種侵權案,擅種者賠償130余萬元。法律對植物品種的保護日益嚴格,但如何平衡維權與小微經營者的生存壓力,仍需探討。
網友熱議:信息不對稱下的“天價坑”?
事件曝光后,網友觀點兩極:
- 支持維權方:認為保護知識產權才能激勵創新,“如果人人都盜賣,誰還研發新品種?”
- 同情商戶方:質疑“專利信息不透明”,普通商戶難以辨別品種,“5萬索賠是否合理?”
啟示:交易中的“認知升級”
這起事件折射出三個核心問題:
- 知識產權普及不足:小微經營者需加強法律意識,進貨時主動查驗授權;
- 行業規范缺失:上游供應商應明確告知產品專利信息;
- 維權尺度爭議:高額索賠是否應區分惡意侵權與無意過失?
目前,商戶可選擇和解或應訴。無論結果如何,此案都為花卉行業乃至所有零售從業者敲響警鐘——在交易中,除了關注價格,更需警惕隱藏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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