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評選發布類型化涉眾糾紛案件高效審理典型案例,漢臺區法院審理的原告某物業公司訴被告楊某等954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入選。
近年來,漢臺區法院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不斷探索“示范判決+委托調解+司法確認”方式,高效審理涉眾糾紛案件,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節約司法資源,提升系列訴訟案件審判質效,實現“審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全省法院類型化涉眾糾紛案件高效審理典型案例
案例1 適用代表人訴訟制度,一份判決一次性化解146件糾紛
——原告趙某等146人訴被告某房地產公司合同糾紛案
案例2 示范判決引導當事人合理調整訴訟預期,954件物業合同糾紛批量化解
——原告某物業服務公司訴被告楊某等954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
案例3 充分發揮委托調解效能,源頭化解類型化涉眾糾紛
——田某等378戶購房者與某房地產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系列糾紛
案例4 當場審查立案、當天裁定確認,司法確認助推行業調解提質增效
——某銀行與陳某等18人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系列案件
案例5 要素審理+簡式文書,32件案件受理次日當庭宣判
——原告崔某等32戶果農訴被告張某買賣合同糾紛系列案件
示范判決引導當事人合理調整訴訟預期,954件物業合同糾紛批量化解
——原告某物業服務公司訴被告楊某等954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
基本案情
某小區于2020年11月18日重新選聘物業服務公司后,前任物業拒不配合工作交接,經小區業主委員會起訴,該物業服務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撤出小區。后該物業服務公司將小區業主楊某等954人訴至法院,要求業主支付其撤場之前的物業費及公攤水電費、垃圾費及電梯年檢維護費等費用。楊某等954人認為原告的物業服務合同應于2020年11月18日終止,終止之后其拒不撤出小區,故此期間的物業費不應該交納。
審理情況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訴訟954件,且均系相同或類似訴爭事實。為促進糾紛高效化解,人民法院選取其中不同事實類型案件60件進行審理并作出示范判決,對原告主張的2020年11月19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間的物業費不予支持,僅支持實際產生的公攤水電費、垃圾費及電梯年檢維護費。2024年9月,示范判決經上訴獲得維持后,原告主動撤回起訴300件。其余案件陸續委托漢中市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截止目前,已有51件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并實際履行。
典型意義
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示范判決+委托調解”矛盾糾紛化解機制,通過充分發揮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領作用,用示范判決確定基本規則,引導當事人合理調整訴訟預期,從而實現批量案件的高效審理,促進同類糾紛的源頭多元化解。
來源:陜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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