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事件
近日,長沙9歲女孩晨晨(化名)被老師宋某明砸破頭骨一案即將迎來二審宣判。這起案件自發生以來,就牽動著無數人的心。一個天真爛漫的女孩,在教室里竟然遭到了如此嚴重的傷害,讓人痛心不已。如今,二審宣判在即,我們不禁要問:正義何時能真正到來?
一審結果:罪有應得,但賠償之路漫漫
回顧一審結果,被告人宋某明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這一判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法律的威嚴和公正,但對于受害者晨晨及其家人來說,卻遠遠不能彌補他們所遭受的傷害和損失。晨晨經過開顱手術后,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包括情緒沖動、器質性精神綜合征、睡眠障礙、記憶能力衰退、語言障礙等。這些后遺癥不僅影響了晨晨的日常生活和學習,更給她的未來蒙上了一層陰影。
然而,更令晨晨家人難以接受的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駁回。這意味著,他們無法通過這一途徑獲得他們期望更多的民事賠償。這對于一個已經承受了巨大精神壓力和經濟負擔的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二審為何采用書面審理?
關于二審為何采用書面審理而非開庭審理,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一般來說,開庭審理能夠更直觀地呈現案件事實和證據,有利于雙方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書面審理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比如,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或者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時,法院可以選擇書面審理。但無論如何,二審法院都應該確保審理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讓當事人和社會公眾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權威。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駁回后,受害人家屬能否另行提起民事賠償?
被駁回的原因是涉事人的用人單位已經給予受害人所有的醫藥費和相關費用的賠償了,但是,對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可以另外提起訴訟
的。雖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駁回,但受害人家屬仍然有權另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他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被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當然,這需要受害人家屬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損失和被告人的過錯程度。
教師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是否意味著終身禁入教育行業?
在這個案件中,被告人宋某明作為一名教師,竟然在教室里對學生實施暴力行為,嚴重違反了師德師風和教育法律法規。因此,他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然而,這是否意味著他終身禁入教育行業呢?這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定和案件情況。一般來說,如果教師的行為構成犯罪或者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規定,他們可能會被吊銷教師資格證或者受到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但是否終身禁入教育行業,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和決定。
結語:期待二審能帶來真正的公正
長沙9歲女孩被老師砸傷頭骨一案即將迎來二審宣判。我們期待二審法院能夠依法公正審理此案,給受害者及其家人一個滿意的答復。同時,我們也希望這起案件能夠引起社會各界對校園安全和教育法律法規的關注和思考,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有序的校園環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快樂成長,讓正義和公正的陽光普照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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