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嘴上的話比刀還鋒利。但他們從不覺得自己在殺人。4月7日,湖北仙桃,一段讓人憤怒的視頻在網上傳開。
視頻里幾個年輕人結伴出游,接著在河邊盡情地玩水。其中有一名紋身男子,本來一直站在岸邊,猶猶豫豫的;不過說真的,他的朋友卻不停地用話語去激勵他。
“不跳你是狗,不跳你是兒子”
一開始是起哄,后來變成了侮辱。
紋身男不會游泳,可在這群所謂“朋友”的激將和羞辱下,最后情緒崩潰,脫衣服、破口大罵:“TMD別TM活了!”
說完一個猛子扎進了水里。他這一跳,沒能上來。
他拼命往遠處游,朋友卻轉身往岸上游。
他開始掙扎、下沉有人看著他浮上來又沉下去,沒人拉他一把。
等他沉進水底,身影再也看不見了,岸上的人,才慌了。
但為時已晚。
救起來時,人已經沒了。
你笑得最歡,朋友卻死在你面前
看完整段視頻,很多網友的第一反應是:氣憤!
一個明知道不會游泳的人,被你用“狗”“兒子”這種話羞辱,一點點推向情緒崩潰的邊緣;一個剛跳下水的朋友,掙扎得快不行了,你還在一邊說“別下去找你”;
本可以在第一時間展開救援,不過卻眼睜睜地看著他在水中逐漸沉了下去——
如果這都叫“朋友”那“仇人”得干成什么樣?
最寒心的是,出事那一刻,不是沒人反應過來。而是大家選擇了“看著”看他沉看他掙扎,看他變成一具冰冷的尸體。
你說你只是“開個玩笑”,可人已經死了。
你說“后來也有救”,可前面的錯,已經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說到底這不是玩笑,是命案。
他不是死于溺水,而是死于“無知冷漠羞辱”
你可以不跳水,但你不跳就是“狗”“兒子”?
對一個成年男性來說,這種羞辱是赤裸裸的“情緒攻擊”,把尊嚴踩在地上。
人在這種情況下,被逼著用“命”來證明自己,最可怕的不是激將法,而是你在他崩潰的情緒上點了一把火。
你以為是開玩笑,他是豁出命去。
第二漠視生命的圍觀者,是共犯。
他下水了,不會游泳。他掙扎了,沒游多遠。
你不是不知道他危險。你只是不當回事。
甚至連岸上的女伴都看出不對了,男生還在嘲諷:“兄弟你等下別下去找不到你?!?br/>有好幾次機會,可以把他救上來,但你冷眼看著,直到他沉了,再驚慌也沒用。
你沒有推他下水,但你在他快要死的時候,什么都沒做。
第三這不是意外,這是過失殺人。
事發后網友幾乎一邊倒地譴責:
“解釋都是多余的,直接告他就對了?!薄皯撘赃^失致人死亡罪論處?!薄斑@種朋友,賠到傾家蕩產都不為過
法律上或許難以明確地定性為“故意”不過“過失致人死亡”這一情況,卻已然足以讓你面臨極為嚴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讓你在牢獄之中度過余生。
只要法院認定你的言語和行為對死亡結果有“直接因果關系”,你就跑不掉。
你以為自己開了句玩笑,結果殺了個人。
誰的命不是命?別再把“慫”和“尊嚴”混為一談
這是我們這個社會很容易出現的一個場景:
朋友聚會,一群人起哄,一個人被逼;
“不喝就是不給面子”“不上就是膽小鬼”“不跳就是狗
你明知道對方不會、不能、不敢但就是要用最羞辱的話把他推出去。
這不叫義氣,這是一群人用語言綁架,把別人的命當成游戲。
每次出事,大家都說“他自己跳的”,卻沒人問問:是誰在背后使勁推?
寫在最后
一個30歲出頭的年輕人,本來好好地站在岸邊,最后因為朋友的一句嘲諷,命丟了。
是啊死者死了,一了百了。
但那個在視頻里嬉皮笑臉、幸災樂禍的人,這輩子都別想活得安心。
就算你逃過法律,也逃不過良心。
吃一口飯,想起那一幕;閉上眼睛,浮現那個人下沉的畫面。
這是你親手制造的悲劇。
說句不好聽的:
你不是殺人犯,但你是推人下水的人。
朋友一詞,不該成為“群體施壓”的借口。
人命一條,不該因為“嘴賤”被當玩笑。
我們太習慣用“義氣”掩蓋暴力,也太習慣把“羞辱”當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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