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是我國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實十周年”,那么你對國家安全了解多少呢?快來一起學習一下吧!
01
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主要包含了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數據安全等20個領域。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02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的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而今年正是我國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03
12339,是受理個人和組織發現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情況線索舉報電話。公民和組織如發現危害國家行為,請撥打舉報電話12339向屬地國家安全局報告;或登錄國家安全機關互聯網舉報受理平臺www.12339.gov.cn進行舉報;也可以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報告,相關國家機關、組織會立即移送屬地國家安全局處理。
這些“小事”可能踩雷!
04
案例1:張三旅游拍了個軍事基地發朋友圈,咔嚓→涉密!違法!
軍事禁區、科研單位別瞎拍,鏡頭對準美好生活更安全!
案例2:王阿姨輕信“高薪出國打工”,差點被忽悠去挖國家礦產,陷阱→快逃!
“兼職賺錢”多留個心眼,別成“工具人”!
案例3:李四網上兼職“拍風景”,實為境外間諜竊取情報,手銬→安排!
陌生鏈接別亂點,小心“釣魚”釣走國家秘密!
法條鏈接
《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個人和組織違反本法和有關法律,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05你我如何一起當好“守門員”?
口訣
多留心、管住手、
勤舉報!
多留心:發現可疑人、事、物(比如可疑測繪、非法排污),留個證據先報警!
管住手:涉密文件不亂發,敏感信息不瞎傳,朋友圈曬圖先“三思”!
勤舉報:撥打12339國家安全舉報電話,你的線索可能拯救“大中國”!
法條鏈接
《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規定,國家對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供稿/鄧雨婷
編輯/史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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