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天全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8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職位為:公安機關勤務警務輔助人員8名,具體招聘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天全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原則上需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對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具備社區工作經驗以及攝影、視頻剪輯、財務等專業技能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年齡,但不得超過40周歲;
(四)具有高中、職高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勤務輔警男性身高應達到170cm及以上,雙眼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色盲、色弱不合格,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紋身、肢體功能障礙、單耳聽力低于5米、血壓異常均不合格。身體質量指數(BMI)在以下范圍內為合格:18.5 <bmi<24(計算公式: 體重指數(bmi) = 體重(kg) ÷ 身高(m) 的平方)。 < pan>
(六)優先條件: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七)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4月28日。(每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 報名地點、聯系方式
天全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天全縣城廂鎮武安街796號縣公安局辦公大樓3樓)。 聯系電話:18398263221
(三)資格審查
報名者持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記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若為退役軍人需提供相關證件,其他特殊技能及特長請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原件。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天全縣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報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政治審查多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資格。
四、體能測試和面試
(一)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行,主要包括2000米跑、50米跑、立定跳遠、俯臥撐。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實行百分制記分,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政治考察
(一)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根據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在此階段發現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資格,取消其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三)在上述招聘期間,由于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無法聯系未按時間要求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試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六、公示聘用
(一)根據成績、體檢和政治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
(二) 公示無異議的,由天全縣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天全縣公安局,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三)具體工資薪酬待遇按天全縣勞務派遣人員薪酬管理和天全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此項工作要嚴格執行招聘工作相關紀律,嚴防不正之風。對于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附件:天全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
天全縣公安局
2025年4月15日
來源:天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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