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4月15日消息,何燕重奪實控權后,振芯科技“控制權之爭”再現新劇情。
4月13日,上市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振芯科技”,300101.SZ)公告,公司董事會決定不予提交控股股東成都國騰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騰電子集團”)的臨時提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圖源:公司公告
據了解,該臨時提案涉及增加董事會成員和修訂公司章程。振芯科技董事會不予提交臨時提案至股東大會審議,給出的依據為提案內容模糊、缺乏內部授權、時機與條件不成熟等。
公告顯示,4月11日,振芯科技收到控股股東國騰電子集團《關于要求增加振芯科技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
國騰電子集團在上述函件中指出,為了進一步充實振芯科技經營管理團隊力量,支持、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增加董事會成員,國騰電子集團提請振芯科技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即上市公司董事會)在本次股東大會中增加《關于修訂〈振芯科技公司章程〉的議案》,并提交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以下為上述議案的主要內容:
▲國騰電子集團《關于修訂〈振芯科技公司章程〉的議案》的主要內容,圖源:公司公告
4月11日,振芯科技董事會以電話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臨時會議通知。此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謝俊主持、于次日(4月12日)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全票通過了《關于豁免董事會會議通知期限的議案》《關于不予提交控股股東臨時提案至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兩項議案。
振芯科技董事會全體成員一致認為:一是提案中“董事會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組成”,未明確確定董事會確切人數,且缺乏國騰電子集團公司內部決議授權,不符合相關規定。
二是根據國騰電子集團四名股東莫曉宇、謝俊、柏杰、徐進,同日向上市公司發出的《成都國騰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代表49%表決權股東的聲明》,臨時提案存在明顯爭議,提案的時機和條件尚不成熟。
上述四名股東認為,國騰電子集團股東會未對《關于修訂〈振芯科技公司章程〉的議案》進行討論、表決,未形成過任何有效決議,國騰電子集團繞過四名股東向振芯科技發出臨時提案的行為,嚴重損害四名股東在國騰電子集團的合法權益,堅決反對何燕擅自以國騰電子集團名義向振芯科技提交的本次議案。
為此,振芯科技公告表示,提案存在明顯爭議,時機和條件尚不成熟。
為維護上市公司穩定和發展,保護全體股東利益,避免控股股東的內部股東矛盾下沉至上市公司引發公司治理風險,在國騰電子集團未向公司出具臨時提案的股東會決議之前,董事會決定不予提交該臨時提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級市場上,截至4月15日收盤,振芯科技報16.97元/股,跌1.68%,公司總市值96.37億元。
編輯 侯春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