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
摘要:說起清朝的地方官制,各種稱謂令人眼花繚亂,制臺、撫臺、藩臺、臬臺……,看得人一頭霧水,只能說清朝地方官制實在太復雜了。
說起清朝的地方官制,各種稱謂令人眼花繚亂,制臺、撫臺、藩臺、臬臺……,看的人一頭霧水,只能說清朝地方官制實在太復雜了。
在清朝的各級地方官員中,總督是級別最高的。清朝總共設有十一大總督,除了負責將江南地區的錢糧轉運到北方的漕運總督,負責黃河、淮河以及運河治理的河道總督,其余九大總督分別是:東三省總督、直隸總督、兩江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閩浙總督、陜甘總督、四川總督、云貴總督,從這些官職名稱就可以看出,總督就是負責一省或者幾省的地方大員,是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
總督通常是正二品,如果有兵部尚書銜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就是從一品;如果有大學士銜,那就是正一品了。之所以要加這些頭銜,就是授予總督有節制當地軍隊和監察當地官員的權力。也正因為有了這個節制軍隊和官員的權力,所以總督就被尊稱為“制臺”。
在中國古代,建筑的名稱通常會被用來作為尊稱,尤其是高大巍峨的建筑,用來表示地位尊崇,如陛下、殿下、閣下等,“臺”也是如此。例如“臺甫”就是對姓名的禮貌說法。“某臺”就是對有一定級別官員的尊稱。
巡撫是一省的地方長官,負責處理一個省的行政事務。很多人想當然認為每個省都設有一個巡撫,其實這是不對的,清朝總共設有十二位巡撫,遠低于省級行政區劃的數量。這是因為一般來說,總督所在的省份是不設立巡撫的。在沒有總督的省份才會設立巡撫,這叫“督撫不同城”。不過也有“督撫同城”的情況,例如閩浙總督和福建巡撫就同在福州,湖廣總督和湖北巡撫就同在武昌,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同在廣州,云貴總督和云南巡撫同在昆明。
巡撫通常是從二品,如果有兵部侍郎銜或者都察院右都副御史銜,就是正二品,巡撫基本上是不可能加大學士銜的。有兵部侍郎銜或者都察院右都副御史銜,和總督一樣,就有了節制本省軍隊和監察官員的權力。巡撫通常被尊稱為“撫臺”,這很好理解,巡撫的“撫”。
總督和巡撫都是由皇帝任命,總督雖然級別比巡撫高,但卻并不是上下級關系,巡撫并不是總督的下屬,總督對巡撫只有節制權,說白了不過就是指導權。所以總督就很可能壓不住比較強勢的巡撫,總督和巡撫出現矛盾,當時就被稱為“督撫之爭”。
總督和巡撫這種職權重疊,而且關系又攀扯不清的狀況,表面上看是一種內耗。但真正的目的是皇帝為了避免地方大員一人獨大尾大不掉,而刻意安排的制衡制度。
另外,地方上的軍權也是和督撫制度分開的,總督和巡撫只有對本地軍隊的節制權,而沒有實際指揮權。對于軍隊系統,是由八旗的駐防將軍和綠營的提督負責指揮。直到太平天國起義席卷各地,八旗和綠營無法有效對抗,地方督撫自辦團練,這才打破了原先督撫不能指揮軍隊的祖制。
除了總督和巡撫,清朝的地方官制還設有布政使、按察使和學政來負責具體的地方事務。
布政使負責一省的財政和人事,通常為從二品,級別僅次于總督和巡撫,被尊稱為“藩臺”。
按察使負責一省的司法和治安,通常為正三品,級別在布政使之下,被尊稱為“臬臺”。由于按察使要負責治安,所以有一部分綠營的指揮權。
布政使、按察使雖然都是總督和巡撫的下屬,但總督和巡撫卻沒有任免權,而是由皇帝和吏部任免。顯然,這也是皇帝對地方官員的制衡。總督和巡撫不但沒有對布政使核按察使的任免權,而且布政使和按察使還有直接奏報皇帝的權力,可以對總督和巡撫進行監督和舉報。
學制是提督學制的簡稱,顧名思義,就是負責進學科舉的官員,尊稱自然就是“學臺”了。學制的情況和布政使、按察使不同,通常是由皇帝直接派遣京官(如翰林院編修)來擔任,負責主持當地的科舉考試,督察各級學官,品級也不固定。是在各地舉行科舉時,由皇帝親自選派官員來各地主考,所以學制的品級就是他們之前官職的品級。
雖然學制沒有太大的實權,就是負責科舉考試。但在古代科舉考試是頭等大事,是所進入仕途的門檻。
而且科舉中榜,就算作是當年主考學制的門生。這種裙帶關系,在古代官場是非常重要的。加上學制是由皇帝直接任命,有點欽差的意思,所以地方上也都會很給面子。皇帝一般也都是選派科舉成績優異的京官來丹恩學制。同時,擔任過學制,就有了豐厚的人脈資源,對于本人的仕途也是大有幫助的。
除了主考科舉,學制還負責管理有功名的生員、舉人,所謂“生員”就是俗稱的秀才。生員犯了罪,也不是按察使來審理,而是由學制來審理。而生員可以說是封建社會統治階層的基礎。所以,能夠擔任學制是很受羨慕的。
例如曾國藩在擔任京官時,就非常希望能夠有機會去某省擔任學制。后來果然如愿以償,被任命為江西學制。恰恰在這個時候,他母親去世了,按照清朝的制度,他應該丁憂守孝。但他為了能夠當一任學制,秘不發喪,直到到達江西上任后,才報告朝廷母親去世。這樣就算再去丁憂守孝,也有了當過學制的經歷。
布政使、按察使和學制就構成了地方官制中的三駕馬車,被俗稱為“三司”。總督、巡撫和“三司”就組成了地方行政管理的領導班子。
這個班子的關系是很微妙的,雖然級別有高低,還有上下級關系,但相互之間相互制衡,甚至是相互監視監察,只對皇帝一人負責,從而有效避免地方長官一人完全掌控全部軍政財政人事大權的情況。
清朝的地方行政區劃分為省、府、縣三級,但在省和府之間,卻又設立了一個“道”,道的官員是道員,通常就被尊稱為“道臺”。道員的品級不固定,一般是正四品上下,但也有一些比較特殊的道員,甚至達到正二品,基本上就和總督巡撫差不多了。
而且道員的職責也不固定和明確。之所以設立這么一個模棱含糊的道員,其實也是對地方官員的分權制衡。通常是將地方政府的部分管理權單獨劃出,交給道員負責。例如糧道、河道、鹽道等。道員也有直接向皇帝奏報的權力,對總督、巡撫以及三司都有一定的監視和監察權。
省級之下就是府,府的地方長官就是知府,負責一府的各項行政事務,通常被尊稱為“府臺”。知府一般為從四品,是巡撫的下屬,直接向巡撫負責。不過,京城的知府順天府尹,級別是正三品,遠遠高于一般的知府。這不但是因為順天府是首都,而且順天府還負責全國案件的復審,所以順天府也被稱為“小刑部”。所以順天府尹的地位很特殊,都不需要聽命于直隸總督。
府一級之下就是縣,縣的長官是知縣或者縣令,品級只有正七品,所以被戲稱為“七品芝麻官”。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知縣就沒有“縣臺”的尊稱了,最多被尊稱為“縣太爺”。只不過是“太爺”,而不能是“臺”。
應該說,清朝的地方官制是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里最復雜的,目的就是制衡地方長官的權力,不讓地方長官一家獨大,掌控強大的權力和資源,從而形成割據,進而威脅到皇帝。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老周,本名周明,曾用網名光亭,長期從事軍事戰史研究,曾多次在鳳凰衛視、上海電視臺擔任軍事欄目嘉賓。出版過二十多本軍事書籍,可在微店“知兵堂書店”、某寶網店“知兵堂書店”上咨詢購買。現在喜馬拉雅上有個人專欄“老周軍事”,制作軍事類音頻節目,敬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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