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6日電 (薄晨棣、高清揚)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為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獨特優勢和司法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有效指導裁審實踐,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第四批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
據介紹,本批案例聚焦社會保險、競業限制等問題,重點明確用人單位不能通過變相調整工作崗位降低孕期女職工工資及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應當補足撫恤金差額、主體不適格的競業限制協議不具有約束力等法律適用標準,對提升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質效、提高勞動者就業權益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兩部門密切協作配合,落實《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提出的“開展類案分析,聯合篩選并發布典型案例”要求,圍繞超時加班、新就業形態等熱點難點問題,已聯合發布三批共31個典型案例。通過聯合發布典型案例回應社會關切、規范法律適用、統一裁審標準已成為兩部門常態化工作機制。
下一步,兩部門將積極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繼續推動聯合發布典型案例、制定裁審銜接意見、開展裁審信息比對等工作,進一步加大對各級裁審機構的辦案指導力度,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范用工,引導勞動者合法理性維權,妥善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更好實現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切實維護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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