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宋女士反映 4月6日,自己和家人 在位于浦東新區的湯連得溫泉館(長清店)泡澡時發現有一架無人機長時間懸停在頭頂
這一發現讓宋女士陷入了驚慌。她擔心,包括自己一家在內的其他泡澡的客人,很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被這架無人機錄下了隱私畫面。
宋女士稱,自己選擇的是女性專屬的室外湯池。由于該室外湯池與男賓區完全隔離,因此,幾乎所有女性在此泡澡時都是習慣性接近赤身的。“這家店營業了近10年,我們已經形成固定的消費模式,那天現場的幾乎所有女賓,在泡湯時都沒特意穿上衣服。” 宋 女士表示,自己經常帶著家人一起來洗澡、泡湯、休息。然而沒想到這次的泡湯之旅,卻給她和家人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宋女士立刻找到了門店管理人員,但這架無人機在空中又停留了至少半個小時才離開。氣憤之下,宋女士選擇了報警, 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據了解,算上此次事件,2024年至今,這家溫泉館至少已發生過四起無人機侵擾女性室外溫泉池上空的事件。
宋女士等投訴人提出質疑
"湯連得"是否未盡到應盡的
場地保障義務
是否存在怠于管理情況?
對此,"湯連得"品牌方回應
礙于無人機懸停在高空,調查其來源存在操作難度。“我們其實一直在追查這個無人機的來源,也向警方報備過。無人機的出現,也給作為商家的我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涉事門店曾張貼告示提醒消費者"穿好泳衣",但效果不佳。工作人員表示,門店于4月7日至25日進行裝修升級,對女賓室外溫泉區進行完善,從物理上杜絕無人機偷拍的可能性。
針對這起無人機侵擾事件法律人士表示我國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對保護公民隱私權等做出了規定無人機使用者和商家均要為此承擔相應責任
律師吳海指出,我國的民法典明確禁止以拍攝窺視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權,“溫泉屬于私密場所,未經同意的拍攝可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如果說未經許可拍攝他人的肖像并用于傳播的,那么就可能侵犯了肖像權。”
此外,吳海律師還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禁止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而刑法還有一個罪名叫侮辱罪,對無人機的使用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要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10日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侮辱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律師還解釋,從民事責任方面,被侵權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補充責任。那么商家需要采取措施保護客戶的隱私,比如說設置相關的阻擋措施,或者對客戶進行必要的提示等。
對于這類事件
不少網友也提出
要對無人機進行有效管控
來源: 新聞晨報、本臺《新聞夜線》、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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