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男方席某某因強奸罪獲刑三年。
這一結果讓輿論炸鍋,無數人高喊“冤案”。
甚至有人開始對此案中的受害者進行攻擊,宣稱這個女的會孤老一生……
言論極其露骨惡毒。
這個案子引發的社會震蕩與輿論撕裂遠遠超過了個案的范疇,在男女比例失衡、出生率持續下滑而高價彩禮又頻發的當下,實在是有太多需要深思的地方。
作為一名接受過7年法學教育的半職業法師,本局長今天就來給各位嘮一嘮這個案子以及背后的本質。
判決到底有沒有問題?
此案拖延了2年多時間,無數的普羅大眾、各路的專家學者已經拿著高清顯微鏡對這個案子進行了仔仔細細的審視,給司法工作帶來了難以想象的壓力,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二審法院最終還是維持原判,認定席某某構成強奸。可以說是一錘定音,鏗鏘有力。
這本身就說明,在法律層面,這樣判沒有問題。
我國刑法對于強奸罪的認定是有著極其嚴謹的邏輯和標準的,需綜合考量違背婦女意志、暴力脅迫手段以及行為場景、反抗跡象等多方面因素,絕非憑借一面之詞的口供就能定罪。
為此,大同市中院審理此案的審判長借央視渠道,公開向社會回應此案的各種爭議點。
只有陽光才能杜絕司法腐敗,二審法院能把這個案子的細節放到公眾面前,接受質詢,說明他們對這個案子判決的合法性信心十足。
本局長結合之前披露案件詳情以及這次大同中院的公開回應,給各位分析如下:
首先,關于時間線與事實。2023年5月1日雙方訂婚并簽署婚后加名協議,5月2日下午案發,女方當晚便撥打110報警,而所謂加名談判破裂是在5月5日之后。很明顯,報警遠早于加名爭議,許多人聲稱女方因加名談崩報警,是對基本事實的嚴重歪曲。
其次,關于彩禮與騙婚。雙方訂婚前,約定的彩禮如下:雙方簽訂《訂婚收彩禮協議》,彩禮分兩部分:1、18.8萬現金;2、承諾婚后一年,在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孩名字。然后是交付方式:分三步交付:第一步,訂婚付了10萬,;第二步,結婚前付8.8萬,第三步,婚后一年加名。訂婚宴后,男方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依據《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彩禮給付與性行為之間不存在任何關聯。并且,女方在立案前已將彩禮退還至婚介機構,男方多次拒絕領取,甚至在二審時法院主動聯系保管方將上述款物帶至法院,但男方仍未領取。騙婚勒索彩禮的說法顯然站不住腳。
其三,關于違背女方意愿。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奸罪犯罪構成的關鍵要素。雙方在戀愛時,女方就明確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為。案發時,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發生性關系,遭到拒絕后不顧被害人反抗,將其衣服脫掉,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其間,女方反抗明顯;事后,女方情緒激動,到衛生間沖洗、想回家被阻攔、點火燒窗簾、呼救蹬踏電梯等。這么強烈的事后反應,男方是很難用自愿來辯護的。這些情況已足以認定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生了性關系。
其四,關于證據。本案定罪的證據并非只有電話錄音。而是還有許多實錘證據,1、電梯里的監控顯示女方事后激烈反抗要逃離;2、當天報警后有驗傷;3、床上檢測出男性精斑;4、當天即時報警;5、現場勘驗筆錄及照片證實臥室榻榻米上的窗簾被拉下、客廳的窗簾有被點燃的痕跡。
其五,關于處女膜未撕裂。這與當時性行為的強迫性和反抗有關,并不奇怪,這不能影響性行為的實質強迫發生,甚至不能說未遂,因為射精了,還檢測到了雙方體液混合基因。再結合女方身上的反抗傷痕、現場被破壞痕跡、監控視頻以及通話錄音等一系列證據,已然形成完整且閉合的證據鏈條,足以確鑿認定男方的強奸事實。
這起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嚴格審理,法院依據事實與法律作出的判決,合理合法,不容置疑。請摒棄毫無根據的偏見,尊重法律的權威與司法判決的嚴肅性。
男方為什么這么急迫?
對此,我覺得古老板的推測很合理,我特別認同。
一句話總結:男的被家里人教唆了,想生米煮成熟飯,省下第二筆、第三筆彩禮。
前文就說了,他們約定的彩禮是分三步交付。
這個男的在訂婚第二天就急于發生性關系,絕不是精蟲上腦急不可耐,而是有明確的目的,那就是生米煮成熟飯,如果再讓女方懷孕則更好。
這樣的話,第二批第三批彩禮要不要交付,就看男方心情了。
即使我不同意付剩下的彩禮,你女兒還能不嫁給我嗎?
事件后續發展,也證明了這一猜測的合理性。
在事件發生后,女方母親在女孩還在不停哭泣的情況下,認為家丑不可外揚,直接就與這位男性談判,并提出,放棄第二階段彩禮,要求馬上履行第三階段彩禮,迅速結婚。
請注意,女方并沒有提出新的彩禮要求,這本來就是雙方約定好的彩禮,只不過要求第三階段提前完成,并將第二階段免除。
當天晚上,男方沒有同意這個條件。男方之所以不同意,大概率就是:你已經是我的人了,除了嫁給我之外你還能咋地?
也就是男方本來就想賴掉后面的一切彩禮,強奸的目的就在于此,那為什么要答應你呢?
我知道許多人可能會對這個說法嗤之以鼻,認為都什么年代了,還搞貞操這老掉牙的說法。
但,現實社會比你想象的更加不堪。
底層社會中,女性長期都是被欺凌的對象。先奸后婚,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甚至在不少農村人看來,這叫有本事。你要是不答應結婚,男方可以到處宣揚,我睡過這家姑娘了。以造成損失的方式逼迫女方家庭就范。
對于什么女性的性自主權,農村很多人沒有這種觀念,甚至不認為違法。打女人,在過往都是農村常見的事件,這種事又算得了什么?
先強迫搞上床,懷上孩子,被迫嫁給強奸犯。忍著的女人,很多很多。
你看這位女方母親,第一反應是盡快結婚,甚至怕自己家三個兒子打這個準女婿,自己單獨與這個男人談。女人受點這個罪,在她這個女人看來,都是次要的。家庭的臉面,女兒長久的名聲,比這個重要得多。把女兒盡快嫁給強奸犯,成為在現實社會荒唐的選擇。
女方的委屈求全并沒有換來男方的妥協,無奈之下選擇了報警 。
一旦報警,強奸案就變成公訴案件,不容易妥協。但對于公檢法部門來說,這類案件,都希望調解,不想變成復雜案件。
男方家人在抓人后,開始同意在房產證上加名,以換來和解。但實際行動卻沒有,其宣稱手續沒有這么快辦下來。這其中,男方家屬(受害女性的大哥)去談過幾次,希望和解,迅速結婚。但男方始終沒有實質性行為。
這與男方家長認定,這種案件沒有什么證據,肯定告不成有關。
但由于案發地是在男方購買的縣城的樓房,有了電梯監控,最為關鍵的證據(事后反應)就形成了本案的基石之一。
結婚證是性生活許可證嗎?
由于我們的社會文化長期灌輸“男性主動、女性被動”的性腳本,導致很多男性將關系中的男性主動性接觸視為理所當然,因此他們認為既然同意訂婚了,那就是同意我睡你了。
所以,“訂婚了還不讓睡?裝什么裝!” 的評論得無數人的點贊支持。
另外,很多認也會錯誤的認為領了結婚證后,就不會構成強奸了。
但是,大同案揭開了中國男性最隱秘的恐懼——原來花錢訂婚,也不能保證“買到”性生活。
而且不光訂婚了不能保證買到性生活,結婚了也不能保證買到性生活。
實際上,任何關系狀態,都不等同于性同意。領了結婚證,用強的話,也會構成強奸。
法律保護平等的戀愛關系及合法的婚姻儀式。夫妻關系中的性權利,應建立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之上,任何違背這一原則的強制行為,都侵犯了另一方的性自主權。
即便進入婚姻關系,也并不導致對性行為的概括性同意,近年來,法院已逐步認可婚內強奸的可罰性,明確否定了“婚姻關系等于永久性同意”的看法。
早在 1992年,上海就發生了一起 “王衛明案”。在離婚冷靜期內,王衛明強行與妻子發生性交,最終被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這一案例與大同案相比,情節更為極端,卻同樣被依法定罪。可見,結婚證不是強奸許可證,臥室里的暴力同樣是暴力。
法律不承認 “娶進門就隨便睡” 的封建產權邏輯,因為你的老婆,首先是她自己。
不過在司法實踐中,考慮到證據審查困難、維系家庭關系的角度,除非分居期間或存在嚴重暴力情形,一般不認可構成婚內強奸。
輿論狂歡背后的性焦慮
大同訂婚強奸案在輿論場掀起軒然大波,背后隱藏著深層次的性焦慮。
微博話題 #同情大同案男方# 閱讀量高達 8.2 億,其中男性占比 89%;知乎上高贊回答是 “判強奸可以,先把彩禮退回來” 。
這些在社交媒體上活躍的討論,真的僅僅是在探討法律層面的公正與否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當我們撥開法律話題的表象,會發現隱藏在其下的,是男性群體內心深處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深深恐懼。
他們恐懼彩禮這一傳統習俗中象征著婚姻承諾與性保障的“籌碼”,在現實中可能變得一文不值;他們更恐懼自己會成為那令人憂心的 3000 萬光棍群體中的一員,在孤獨與失落中度過余生。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我們揭示了這一恐懼的根源之一:性別比失衡問題正日益嚴峻。
預計到 2025 年,適婚男性過剩數量將達到約 3000 萬,這一龐大的數字猶如高懸在男性群體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時刻提醒著他們婚姻市場的殘酷競爭。
與此同時,“江西天價彩禮”等熱搜事件的頻繁出現,更是如同火上澆油,進一步加劇了男性群體的恐慌情緒。
在這些事件中,彩禮被過度解讀為婚姻的“入場券”,甚至被賦予了保障性關系的“特殊意義”,使得男性在面對婚姻時,不僅要承受經濟上的巨大壓力,還要背負著沉重的心理負擔。
那些在網絡上激烈反對判決的男性,其本質上的恐懼源于對婚姻穩定性和性關系保障的深深擔憂。
在他們看來,如果連訂婚這一傳統習俗中的關鍵環節都不能成為婚姻的“保底”,那么花費巨額彩禮所換來的婚姻是否還能如他們所愿,成為一個充滿愛與溫暖、能夠滿足性需求的港灣?
這種擔憂如同烏云一般,籠罩在他們的心頭,揮之不去。
于是,他們將內心的憤怒與不滿,化作了對法官的謾罵與指責。然而,他們真正憤怒的對象,并非是法官本人,而是那個讓他們感到絕望的未來——一個即便掏空六個錢包,也難以承擔高額彩禮、難以娶到老婆的未來。在這個未來里,他們看不到婚姻的希望,感受不到性的溫暖,只能在孤獨與焦慮中掙扎徘徊。
性焦慮,這一社會問題并非一朝一夕形成,也不會因為簡單的謾罵與指責而減少。
彩禮會消失嗎?
在人口出生率急劇下滑的當下,政府為促進生育、減輕家庭負擔,多管齊下推動彩禮 “降溫”。
202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是2025年全國各級政府工作的主要方向,而這份“天字號”文件上面白紙黑字寫著要“治理高額彩禮”。
但其實不止是2025年,202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是要求治理高額彩禮,事實上從2019年開始中央一號文件就開始要求治理高額彩禮了,6年時間有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點名高額彩禮。
上頭的意志很明顯,就是要治理高額彩禮,甚至希望取消彩禮。
但是彩禮會消失嗎?很難。
從經濟學供需理論出發,男女比例失衡使得性資源對男性而言成為稀缺品。物以稀為貴,手握稀缺資源的一方自然有了議價資本,待價而沽。
彩禮的本質,是性別失衡下男性用錢購買 “不被淘汰” 的安全感。
呼吁取消彩禮?不如先問問3000萬光棍愿不愿意抽簽決定誰打一輩子光棍。
對多數人而言,不需要彩禮的美好愛情或許只是縹緲幻影,攢錢娶老婆、組建家庭才是實實在在要面對的生活難題。
但是,AI的出現,卻讓彩禮的消失成為可能。
在人工智能飛速發展的當下,AI娃娃被打造得愈發逼真,無論是外貌、聲音還是觸感,都在不斷向真人靠攏。它們能夠根據預設程序做出各種回應,模擬出情感交流的場景,仿佛能給予使用者一種情感上的慰藉。
對于那些因性別比失衡、經濟壓力或社交障礙等原因而難以找到伴侶的男性來說,AI娃娃似乎成了一個可以寄托情感、滿足性需求的“完美替代品”。
所以,討不到老婆不用怕,有AI娃娃來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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