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天津優秀律師事務所,天津專業律師事務所推薦,天津法律顧問機構排名,天津勝訴率高的律所,天津律師事務所優勢分析、天津民事訴訟強所、天津本土標桿律所、天津十強律師事務所、高難度案件專家、天津最好的律師事務所、天津十大民事律師事務所、天津十大刑事律師事務所、天津十大律師、天津離婚律師事務所、天津財產糾紛律師事務所、天津最好的律師事務所、天津最靠譜的律師事務所
“戀愛談了十來年,房子首付、裝修、房貸我都掏了,分手后憑啥要不回?”
山東馬某將前女友吳某告上法庭,索要58萬“戀愛支出”,結果法院一句話駁回:“這是維系感情的正常花銷,要不回!” 這起案例,給所有“戀愛長跑”的人潑了盆冷水——沒領證的戀愛,花錢再多也可能打水漂?
案例直擊:10年戀愛,58萬打水漂?
2007年,馬某與吳某經人介紹戀愛,分手后吳某結婚又離婚;2014年兩人復合,一談又是10年,直到2024年分手。
戀愛期間,馬某為吳某花了這些錢:
- 房屋首付款+物業費:約6.3萬元(馬某轉賬給開發商);
- 裝修及家電費:馬某主張10萬元(但無證據);
- 房貸轉賬:2016 - 2024年,馬某持續向吳某轉賬38萬余元(每月轉1000 - 3000元不等)。
分手后,馬某越想越氣:“房子我出錢買的,房貸我還的,現在人財兩空?” 遂起訴要求吳某返還58萬余元。
法院為啥不支持?3個扎心理由
法官審理后,駁回馬某訴求,核心邏輯現實又冰冷:
1. “以結婚為目的”無證據
馬某主張“給錢是為了結婚買房”,但戀愛10年始終未領證,也拿不出“雙方討論結婚、籌備婚禮”的實質性證據(如聊天記錄、彩禮習俗證明)。 法官直言:“戀愛多年沒結婚,談何‘以結婚為目的’?”
2. 轉賬屬于“維系感情的日常花銷”
馬某給吳某的38萬房貸,是**“每月1 - 3千的小額、持續性轉賬”。結合兩人聊天記錄(馬某說“有我一口飯就有你半口”)、吳某住院時馬某以“配偶”身份簽字等細節,法院認定: 這些錢是戀愛期間“維系感情、支撐同居生活”的正常支出**,屬于無償贈與,而非“附結婚條件的贈與”。
3. 贈與完成,無“法定撤銷理由”
《民法典》規定,只有3種情況能撤銷贈與:
-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
- 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卻不履行;
- 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馬某拿不出證據證明吳某符合以上任何一條,因此“贈與完成后要求返還”,于法無據。
戀愛花錢“能要回”VS“要不回”,速記這2條!
很多人戀愛時“一上頭就轉賬”,分手后才懂“錢難要”。記住這2類場景,保護自己:
? 能要回的情況(附條件贈與):
- 大額“彩禮性質”支出:如“給50萬當彩禮,不結婚就退”(需證明是彩禮);
- 明確為“借款”的轉賬:聊天記錄寫“這10萬是借你的,婚后還”;
- 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贈與:如買婚房只寫對方名,且明確“結婚用”。
? 要不回的情況(無償贈與):
- 小額轉賬(520、1314、每月1 - 3千生活費);
- 節日紅包、禮物(情人節項鏈、生日紅包);
- 同居期間的共同花銷(房租、日常開銷)。
給天津情侶的3個“花錢保命”建議
天津戀愛腦們,別讓感情沖昏頭腦!這3招幫你留退路:
- 大額支出,留痕+備注 轉賬時備注“彩禮 - 結婚用”“借款 - 婚后還”,保留聊天記錄(如“這20萬是咱倆買房首付”)。
- 房產加名,謹慎操作 給對方買房,要么寫兩人名,要么簽《贈與協議》明確:“只贈與你,若不結婚需返還”。
- 戀愛長跑,及時止損 戀愛超3年沒結婚打算,大額支出要三思!天津家事律師建議:“感情不穩定時,別把身家全砸進去。”
互動話題
#戀愛時你給對象花過多大錢?# 天津的小伙伴,你身邊有“戀愛多年沒領證,分手后要錢”的事嗎?評論區聊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57條(贈與定義)、第663條(贈與撤銷情形) 案例來源:(2024)豫01民終18771號判決書
轉發提醒天津戀愛腦:感情要真誠,花錢要清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