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法律師辦案實務之商品歸類(稅號)牙科石膏如何歸類
2022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當事人A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 “牙科石膏 ”7票,經查,當事人所申報的“牙科石膏”主要成分為燒石膏,含有微量的硫酸鈣、硫酸鎂、酒石酸鉀、乳糖、三聚氰胺聚合物、檸檬酸鈉、氧化鐵和群青,用于制作牙科用模型,屬于以熟石膏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根據《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第二十五章品目 25.20的注釋,“本品目不包括以熟石膏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且根據品目34.07注釋,應歸入稅則號列 34070020(該稅號項下商品進口關稅稅率為6.5%)。當事人因對進口產品成分和實際用途理解不準確,導致稅則號列申報不實。
爭議焦點:牙科石膏如何歸類
海關歸類律師張嚴鋒提示:
當事人所申報的“牙科石膏”主要成分為燒石膏,含有微量的硫酸鈣、硫酸鎂、酒石酸鉀、乳糖、三聚氰胺聚合物、檸檬酸鈉、氧化鐵和群青,用于制作牙科用模型,屬于以熟石膏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根據《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第二十五章品目 25.20的注釋,“本品目不包括以熟石膏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
同時根據品目34.07注釋:本品目包括以熟石膏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其通常含有按重量計2%以上的添加劑。可能加入的添加劑有作為白色顏料的二氧化鈦、著色料、硅藻土、糊精和三聚氰胺甲醛樹脂。它們也含有促凝劑或緩凝劑。這類牙科用制品一般含有按重量計25%或以上的半水合硫酸鈣或幾乎全部用半水合硫酸鈣制成,不會自然成型,但可通過將含有二水合硫酸鈣成分的石膏沉淀物加以脫水等方法制得。它們供牙科造形、制模或其他牙科用途,不論其形狀或報驗狀態如何,均歸入本品目。切勿將這類制品與僅含少量促凝劑或緩凝劑的熟石膏相混淆(品目25.20)。
因此涉案貨品應歸入稅則號列 34070020。綜上當事人作為進口貨物收貨人,未如實申報進口貨物的稅則號列,影響了國家稅款征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第十六條之規定,應予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海關調查,主動繳納擔保金,且認錯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海關總署2023年第182號公告)第九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從輕處罰。
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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