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效果,促進社會信用機制建立,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特發布如下執行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信息
被執行人:胡文東
胡文東,男,1975 年 10 月 26 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3032419751026XXXX,住浙江省永嘉縣茗岙鄉中村茗川路14-2 號。
執行依據:敘州區人民法院(2021)川1521民初3662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案號:(2024)川 1521 執恢 270 號。
申請執行標的額:被執行人支付申請執行人租賃款 158000 元及利息。
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本院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符合懸賞執行相關規定的,申請人承諾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0%懸賞標準獎勵首位財產線索提供人。
懸賞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聯系電話:13350606221 0831-6615662
聯系人: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唐法官
被執行人信息
被執行人:張馮
張馮,男,1985 年 3 月 5 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 51152119850305XXXX,住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柳嘉鎮學習村努力組。
執行依據:敘州區人民法院(2024)川1521民初5754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案號:(2024)川 1521 執 3546 號。
申請執行標的額:1.被執行人支付申請執行人安裝費用 16800 元;2.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3.被執行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案件受理費110 元;4.本案執行費。
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本院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符合懸賞執行相關規定的,申請人承諾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10%的懸賞標準獎勵首位財產線索提供人。
懸賞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聯系電話:13350606221 0831-6615662
聯系人: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唐法官
【正文完 】
溫馨提示:點擊下方主題關注【宜賓零距離】微信公眾號;對話框發送【最新】即可查看最新資訊
編輯: 阿賓丨責編: 小站長丨編審: 小殷
監制:易強
關注零距離視頻號
↓熱門視頻不容錯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