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4月18日下午,在深圳北站,一名女性旅客為等待同行人上車,強行用身體阻攔高鐵關門(詳見報道:《官方通報“女子伸腿阻止高鐵關門”:事發(fā)深圳北站,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眾多網(wǎng)友看到相關視頻后評論“希望重罰”。當事女子將面臨怎樣的處罰?記者搜索過往案例發(fā)現(xiàn),曾有人因此被行政拘留5日。
深圳北站一名女性旅客阻擋高鐵關門。 圖片據(jù)網(wǎng)絡
2018年:合肥女教師阻擋高鐵關門
在眾多“阻擋高鐵關門”的旅客中,來自合肥的小學教師羅某可能是最早被關注到的一個。
2018年1月5日,在合肥高鐵站,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列車即將發(fā)車時,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以等待丈夫上車為由,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工作人員多次勸阻,甚至采取強制措施將其拖離車門,但羅某用腳卡住車門,迫使車門重新打開,最終導致列車延遲發(fā)車。
事后,合肥市廬陽區(qū)教體局對羅某作出停職檢查決定,并要求其所在學校整改教師隊伍。
鐵路警方認定其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處以2000元罰款。
羅某事后辯稱“未攔車”,認為發(fā)車時間已調整且丈夫能快速上車,并質疑停職處罰的合理性,但最終公開道歉。
合肥小學教師羅某阻擋列車關門。 圖片據(jù)網(wǎng)絡
2021年:女子蔣某用行李箱阻擋車門
2021年2月20日,在徐州東站,G3292次列車即將關門發(fā)車時,蔣某因下錯站臺,在車門即將關閉之際,用行李箱阻擋車門,隨后強行登上列車,致使列車二次關閉車門。
蔣某的行為違反了鐵路安全相關規(guī)定,影響了列車的正常發(fā)車秩序。雖然此次行為未造成列車實際晚點,但干擾了鐵路運輸?shù)恼A鞒獭W罱K,蔣某的行為被認定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鐵路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女子蔣某用行李箱阻擋列車關門。 圖片據(jù)網(wǎng)絡
2025年:春運期間發(fā)生多起阻擋車門事件
事實上,僅在今年春運期間,全國就發(fā)生多起乘客阻擋車門事件。
2月15日15時20分許,由荊門西站開往廣州南站的G1146次列車在荊州站發(fā)車時,大學生龔某因誤聽其他旅客稱該列車并非其所乘列車,在車門即將關閉之時急忙下車,下意識使用隨身攜帶的手提袋擋住車門,造成列車晚點。乘警按照規(guī)定將龔某移交廣州南站派出所處理。具體處罰結果并未有公開的詳細報道。
據(jù)廣鐵警方2月17日通報,春運期間廣州鐵路公安局衡陽公安處乘警查處了多名在高鐵車門關閉過程中下車,試圖阻擋列車車門關閉的旅客。據(jù)現(xiàn)代快報2月18日報道,春運以來,徐州鐵警共查處15起旅客阻擋車門關閉警情。
律師: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可行拘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這種阻攔高鐵正常運行的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jié)嚴重的還可能違反《刑法》構成刑事犯罪。
他解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明確禁止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shù)任:﹁F路安全的行為。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違反此條例,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
付建提醒,公眾在出行時要有法律意識,遵守鐵路運輸規(guī)則和車站規(guī)定,不能為個人利益一時沖動擾亂公共秩序,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應當克制情緒,及時聯(lián)系鐵路方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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