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確切的說,應該是“人民文學獎·傳播貢獻獎”。
如果你的側重點在后半部的“直播貢獻”,那么你看見的,大概會是一連串數字:比如4小時8.26萬套99.2萬冊1785萬RMB,比如2小時700多萬觀眾2.9萬套,多少錢你自己算吧。
按照這個邏輯,李嘉琦也可以拿個“中國形象推動獎”,甚至連汪小菲,也可以拿個中國食品什么什么獎。
人民文學的頒獎詞,仿佛也感染了董氏煽情,怕你惡心,我都不忍心寫出來。其中有這么一句,“他將文學一次次推向讀者,喚起了無數熱愛文學的人的內心熱望。”
沖著董宇輝購買雜志的,是不是真的熱愛文學,這個無從考證;就像瘋狂購買李嘉琦推薦的口紅,不一定就長得美,也未必買了就是為了用,但是拉動了消費卻是真的。
而董某人讓雜志的銷量翻番,應該也是真的。
02
如果不幸你的側重點,恰好放在“人民文學”這4個字上,你想到的就會更多。
比如《人民文學》乃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份國家級文學雜志,刊登的主要是小說、散文、詩歌和報告文學等純文學作品;
比如其第一任主編是茅盾,郭沫若題寫《人民文學》刊名,教員親自為創刊號題詞,“希望有更多好作品出世”;
比如“人民文學獎”自1986年設立以來,40年里一直頒發的,都是針對文學作品的獎項,獲獎人也都是文學作品的創作者。
但是這一次,人民文學卻為一個流量網紅開了先河,為其專門設置一個特別獎項。
為什么?因為某人不僅“一次次把文學推向作者”,應該也讓雜志社當年的收入增加了,至于員工的獎金有沒有增加,沒有證據這個我不敢說。
關于董先生的這個獎,有人說,純文學真的窮怕了,所以有奶就成了娘。
我認為應該把前半句拿掉:有奶就是娘,純文學終于有了機會,這次只不過拿掉了假面而已。
03
按說雜志是人家自己的雜志,人家怎么頒獎,外人管不著。
而媒體每年給客戶頒個獎,大家一起樂呵樂呵,也已經是行業慣例。
但是凡事不宜太過。
人民文學既然長期享受財政補貼,而財政補貼由納稅人提供,那么人民群眾對這個獎,就有權感覺不適。
既是商業行為,坐地分錢就完了,適當裝點下門面也沒問題。但是能不能別立成牌坊,也別冠以“人民”二字,因為這是對部分人民群眾的綁架。
文章寫到這里,郝爺發信說“姓董的不值得浪費筆墨”,突然就寫不下去了。
也是哈,那么認真干嘛,曾經連“共和國脊梁獎”都有人敢頒,也有人敢領,這些年惡心人的事,又何止這一件?
《人民文學》乃中國作家協會主辦,于是就想起了早年韓寒與作協的一段公案。
不方便寫成文字,就看截圖吧。
一次采訪中,韓寒做了進一步的補充:
這次董宇輝獲人民文學獎,韓寒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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