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2期三川匯文化科技
近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我國從2018年起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明確列出禁止和經政府許可方可投資的行業、領域及業務。在清單之外的領域,所有經營主體,無論國企還是民營、無論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都享有同等待遇,可依法平等進入,從而實現“非禁即入”。總的看,“非禁即入”這種管理模式,能夠最大限度縮短企業進入市場的時間,降低了企業在市場準入環節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一項讓企業有獲得感的標志性改革舉措。
編審| 時光
編輯| 半島
來源| 國家發展改革委
近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清單事項數量由2022年版的117項縮減至106項,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管理更加優化,市場準入制度建設取得新的重要成果。
這項制度的核心要求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全國統一。 也就是實行市場準入“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統一市場準入制度規則。這是支撐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具體來說,我國境內各類依法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各類按要求編制的全國層面準入類清單目錄,要全部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從而做到“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二是事權法定。 列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事項,均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等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可依法設定臨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經濟運行中面臨突發重大風險的,部門可采取臨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但必須報黨中央、國務院同意;部門規章和各級政府規范性文件等不得違規設立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從而確保市場準入制度在法治原則下運行。
三是公開透明。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內容、主管部門等向社會全面公開。對于涉及市場準入行政許可的事項,地方各級政府還要公開法律法規依據、技術標準、許可要求、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確保經營主體可以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方式合規進入,從而形成穩定、透明、可預期的制度安排,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四是“非禁即入”。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無論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還是大企業、中小企業,各類經營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嚴禁各級政府部門在清單之外違規設立準入許可、違規增設準入條件、違規設置準入障礙,從而將“剩余決定權”賦予經營主體,推動企業在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實現高質量發展。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分為禁止和許可兩類事項。
·對禁止準入事項,經營主體不得進入,政府依法不予審批、核準,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對許可準入事項,地方各級政府要公開法律法規依據、技術標準、許可要求、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制定市場準入服務規程,由經營主體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方式合規進入;
·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經營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三川匯文化科技整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涉及文化領域規定
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
·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機構等。
·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系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
·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
·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拍賣、直銷業務:
·從事拍賣業務許可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審批
未獲得許可,不得經營旅館住宿業務: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未獲得許可,不得設立旅行社或經營特定旅游業務:
·旅行社設立許可;旅行社經營出境旅游業務、邊境旅游資格審批
未獲得許可,不得發布特定廣告或設置特定廣告設施: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含中醫)、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農業轉基因生物廣告審查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未獲得許可,不得在境內舉辦特定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境內舉辦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審批(僅包括首次舉辦冠名“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外國機構參與主辦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超過股比限制,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新聞傳媒領域特定業務:
·非公有資本參股有線電視分配網建設和經營股比限制
·新聞媒體融資批準及控股權限制。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社、報刊社等,要堅持國有獨資或國有文化企業控股下的國有多元。此類企業上市后,要堅持國有資本絕對控股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考古發掘、文物保護和經營等業務: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監理資質審批
·考古發掘資質許可
·館藏文物修復、復制、拓印資質許可及館藏文物修復、復制、拓印許可
·文物銷售經營許可
·文物拍賣經營許可及標的審核
未獲得許可,不得設立出版傳媒機構或從事特定出版傳媒相關業務:
·出版單位設立、變更、合并、分立、設立分支機構審批(含專項出版業務范圍變更審批)
·出版物批發、零售業務經營許可;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制作業務許可;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設立、變更、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及分支機構設立審批
·新聞單位設立駐地方機構審批
·時政類新聞轉載服務業務審批
·★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類媒體和互聯網站等媒體與外國新聞機構開展合作審批
·新聞出版中外合作項目審批
·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互聯網游戲作品審批
·中學小學教科書出版、發行資質審批
·報紙、期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變更刊期、開版審批
·印刷宗教內容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審批
·★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社等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或電子出版物審核
·報紙、期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出版審批(含變更名稱審批)
·訂戶訂購境外出版物審批;進口出版物目錄備案核準
·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核準
·舉辦境外出版物展覽審批
·出版國產網絡游戲作品審批
未經許可或指定,不得從事特定文化產品的進出口業務:
·電影進口經營單位指定
·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
·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設立、變更、合并、分立、設立分支機構審批
·進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成品審批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廣播電視相關設施的生產、經營、安裝、使用和進口,不得使用廣播電視專用頻段: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生產、安裝、設置、進口許可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驗收審核
·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
·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
未獲得許可或履行規定程序不得從事特定廣播電視、電影的制作、引進、播出、放映及相關業務:
·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終止及有關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付費頻道開辦、終止和節目設置調整及播出區域、呼號標識、識別號審批
·電影發行單位設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審批;境外人員參加電影制作審批;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審批
·電影劇本梗概備案;涉及重大題材或國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軍事等方面題材電影劇本審查;電影片審查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廣播電臺、電視臺以衛星等傳輸方式進口、轉播境外廣播電視節目審批
·影視節目制作機構與外方合作制作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審批
·國產電視劇片(含電視動畫片、網絡劇、網絡電影、網絡動畫片)審查
·引進用于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或信息網絡傳播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動畫片)及其他境外視聽節目審批
·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批
·舉辦中外電影展、國際電影節、廣播電視節目交流交易活動審批
未獲得許可,不得發行彩票:
·彩票發行管理事項審批
未獲得許可或通過內容審核,不得從事特定文化體育娛樂業務: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營業性演出審批
·設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審批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營業性射擊場設立許可
·★游戲游藝設備內容審核
未獲得許可,不得設立旅行社或經營特定旅游業務:
·旅行社設立許可;旅行社經營出境旅游業務、邊境旅游資格審批
未獲得許可,不得投資建設特定社會事業項目:
·主題公園:特大型項目由國務院核準,其余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
·旅游: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游開發和資源保護項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傳輸和信息服務:
·即時通信工具、微博客服務提供者以及通過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提供信息服務應當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主要負責人、總編輯、主管單位、股權結構等影響許可條件的重大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與境內外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企業進行涉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的合作,應當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用新技術、調整增設具有新聞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應用功能,應當報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安全評估。
·從事具有媒體屬性和輿論動員功能的公共賬號平臺服務,應當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互聯網中介和商務服務:
·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或互聯網文化娛樂服務:
·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取得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從事內容提供、集成播控、傳輸分發等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取得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從事公共視聽載體播放視聽節目服務(非聯網方式播放廣告內容除外),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取得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經營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的活動應當由取得文化行政部門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施,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應當報文化和旅游部進行內容審查。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或互聯網文化娛樂服務:
·國家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未經批準,不得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
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互聯網游戲服務:
·未經審批,網絡游戲不得上網出版。
·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網絡游戲,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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