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四川省綿陽城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何軍,被指為報領導“知遇之恩”,根據領導“指示”先后12次在多個項目中盲目“上馬”,執行上級錯誤指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達數億元。青鋒認為,表面上看是報領導“知遇之恩”,實則仍為政治攀附,甚至還有為個人謀求私利之圖。
何軍案暴露出的,或許是現實中存在的干部選拔任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
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披露,何軍早前在綿陽富樂公司任職期間一度不被領導重視,不受重用。這其中有其“性格軟弱,缺乏擔當”的原因,但何軍并不這么認為,且不從自身找原因,補短板,而是認為,“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樹底下好乘涼”,并在逢年過節之際,“親自登門,或安排下屬,以拜節名義向多名直接領導(另案處理)送上禮金,竭盡所能拉關系、攀感情、套近乎”,得到綿陽游仙高新區黨工委時任書記蔡某某信任,經蔡某某向組織推薦,何軍擔任了園城公司董事長一職。
如果說僅僅是為報領導“知遇之恩”,那何軍在2017年10月,按照蔡某某安排,不經考察論證及風險評估,就投資3500萬元參股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股份,導致其擔任公司董事長的園城公司出借資金1860萬元至今未收回,就應該說已經算是報恩,并從此可以給提拔自己的蔡某某以交待,盡可能避免國有資產的損失。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何軍在擔任園城公司董事長期間,竟先后12次根據領導“指示”,讓多個項目中盲目執行上級錯誤指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達數億元。這就不是報“知遇之恩”那么簡單的問題了。
坦率地說,連續12次執行上級錯誤指令,實質上就是還想通過這些項目的上馬,在領導那里撈人情,搞政治攀附,為自己進一步升遷打基礎。類似何軍如此而為,恐怕現實中并非極個別存在。而正是何軍類似行為,不僅讓國家利益受損,嚴重破壞當地營商環境,還在老百姓中造成極壞影響。
何軍所謂的報領導“知遇之恩”,除了攀附,恐怕最要害的還在于為自己謀求私利,滿足自己私欲。
據四川省紀委監委公開披露,何軍任職期間,但凡有人請托,只要不“過分”、不違背領導安排部署,都愿意幫忙的同時,先后收受10多家企業負責人賄賂20余次,受賄總金額高達276萬元。
知恩圖報,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流傳下來的美好傳統,也是做人應有的美德。但像何軍這樣,名為報領導“知遇之恩”,實則搞攀附,甚至夾帶私欲,根本不能和傳統美德相提并論,而是違法犯罪。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披露,何軍已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何軍搞攀附不僅未達到自己進一步升遷的目的,還害人害己,把自己和攀附的領導,都推向了犯罪的深淵。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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