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華人街》消息:陽臺安裝空調外機:
是否需要獲得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員的許可?
在陽臺或建筑外墻安裝空調外機,需要事先經過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員的同意嗎?這是許多業主在進行裝修或增設設備時常常疑惑的問題。繼我們討論過陽臺安裝鍋爐和窗戶安裝防盜欄的合規性之后,現在來深入了解安裝空調的問題。
陽臺或外墻安裝空調:是否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批準?
根據意大利的司法判例(例如:Cass. n. 11936/99, n. 240/97 和 n. 8830/03),雖然將空調外機安裝在建筑外墻上確實屬于單一業主對公共部分的使用(如建筑外立面),但這一使用在法律上被視為合法的個人用途,不需要事先獲得其他業主或管理方的許可,前提是不會妨礙其他業主也進行相同的使用。
《意大利民法典》第1102條明確規定,每位業主都有權在不改變用途、不妨礙他人權利的前提下使用共有部分,包括外立面。因此,在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下,無需征得業主大會或管理員的同意:
建筑外墻的功能沒有被改變(仍作為住宅保護結構存在);
沒有阻止其他業主也在其陽臺或立面上安裝類似設備。
換句話說,只要安裝行為不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即使物業或其他業主不同意,該業主依然可以自行安裝空調外機。
是否構成破壞建筑美觀(建筑立面形象)?
空調安裝唯一可能引發爭議的問題是是否損害了建筑的“建筑美感”,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整體外觀或美學統一性。
這方面的判斷取決于多個因素:
建筑本身是否為高檔或歷史建筑;
空調外機的體積、顏色與可見度;
是否已有其他住戶安裝了類似設備。
司法實踐中(如羅馬法院2016年11月30日第22231號判決)認為,現代空調外機體積中等,不會對普通住宅建筑的外觀構成重大損害。即便如此,所謂的美觀破壞也不能作為禁止安裝的借口,也不能因此要求業主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批準才能動工。
如果空調確實影響了整體美觀,事后其他業主或管理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移除。但如果業主事先取得了業主大會的書面同意,那將具有法律效力,事后他人便無法再提出異議。
結論與建議
因此:
法律上業主可以自主安裝空調外機,無需事前獲得許可;
但建議提前通知管理員,以盡可能減少后續紛爭;
若能取得業主大會的批準更穩妥,因為之后任何爭議將難以成立。
此外,《民法典》第1122條也規定,業主在其專有部分進行施工時,不得對公共區域造成損害,也不得危及建筑物的穩定性、安全性或整體外觀,并需提前通知物業管理員,由其向業主大會報告。
簡而言之:安裝可以自主決定,但提前溝通更穩妥。
——華人街網站 alexzou編譯 消息參考:laleggepertutti.it/網,此篇圖文報道只按原新聞網站對此事件的說法編譯,并不代表譯者和本網站觀點。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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