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0年前的婚禮上,我臨場發揮:“和小林戀愛三年,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了解的人,他悶騷又幽默,幼稚又沉穩,我很慶幸能和這樣一個有趣的人結婚。”
小林比我小兩歲,我喊他小林,把他當弟弟看。
以我當時對婚姻的理解,只有足夠的愛和足夠的了解,才能使兩個人結為夫妻。
我和小林,便是如此。
怎料,這段婚姻只持續了十年。
婚后,我們和婆婆住在一起,生孩子前大家相安無事。
小林和我上班,婆婆負責照顧我們,洗衣做飯打掃衛生,家里的一切不需要心。
我操
偶爾因為生活習慣的不同,我和婆婆拌兩句嘴,小林從中調和,一想到婆婆這些年的不易,我就偃旗息鼓。
但不管婆婆對錯,小林總說婆婆不容易,讓我忍一忍,時間長了,我越聽心里越不舒服。
婚前,我們沒有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過,婆婆每次見了我也都客客氣氣的,小林的孝順讓我覺得他這個人靠譜、有良心,其他的根本沒想那么多。
婚后,首先顯現出來的是“婆媳矛盾”。
好在我能忍,本著“家和萬事興”的想法,從未放大婆媳矛盾。
生了孩子后,小林說婆婆身體不好,讓我媽住過來一起幫忙帶娃。
我媽這個人脾氣比較暴躁,說話直,沒有什么心眼。
有時見我婆婆拖完地不洗手就去抱孩子,她總要說幾句,說多了我婆婆有意見。
有一次婆婆問我媽:“親家母,你這個人哪哪都好,就是喜歡管別人,你說你累不累啊?”
我媽非常生氣,大家都是為了孩子好,你不對還不讓人說了?
我當時對婆婆的意見已經非常大了,她不止抱孩子前不洗手,還喜歡親孩子。小林說養孩子沒有那么嬌氣,婆婆那是喜歡孩子才親他抱他。
這事我一直在心里憋著,不好意思說我婆婆,就數落我媽:
“你少說兩句吧,我婆婆就那樣,一輩子養成的習慣,你讓她一下子都改了,也不現實。”
我媽知道我的意思,沒再與婆婆爭辯。
但婆婆心里委屈,躲在房間里不吃飯,直到小林下班,哭著跟小林說我媽來了之后,家里容不下她。
那是第一次,我和婆婆大吵了一架。
月子里吵架,我氣得回奶,難受了一個星期,一度想跟我媽回去坐月子。
孩子出生后,我越來越發現,小林在婆媳中間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不光這一次的矛盾,往后的每一次矛盾,他只有一句話:“我媽一個人養大我不容易,你替我想想,我能罵她嗎?能讓她傷心嗎?就算為了我,你忍一忍好不好?”
02.
婚后我們住的房子,是結婚前婆婆買的,房本寫著小林一個人的名字,房貸我和小林一起還。
我倆工資都不高,還了房貸后,剩下的錢養孩子、養三個大人,經常存不下錢。
想和婆婆分開住,基本上不可能。
一是錢包不允許,二是小林肯定不愿意。
婆婆離婚十幾年,離婚后前公公就跟消失了一樣,連撫養費都沒給過幾次。
婆婆一個人拉扯小林長大,還能存得下給小林買房的首付錢。
不看婆媳矛盾,她這樣的女人,我挺佩服的。
這也讓他們母子關系更緊密,甚至高于夫妻關系。
我和小林之間,最大的矛盾是“婆媳矛盾”,他總給我一種沒長大的感覺。
家里的很多事情,需要和我商量的,他從不跟我商量,和婆婆兩個人就能做決定。
結婚后,小林的工資一半給我,一半給婆婆。
好像不論做什么,都有婆婆的影子,這一點讓我很不爽。
我一邊忍讓著婆婆,一邊打量著和小林的婚姻。
有一天突然發現,我好像沒有那么愛他了。
結婚這些年,孩子大了,生活瑣事多起來,我們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多。
小林無法獨立解決任何問題,養孩子的問題、婆媳問題、婚姻問題等等,他都要求助婆婆。
我在心里看不起小林,當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時,我第一次和小林提了離婚。
小林問我,過得好好的,為什么要離婚?
婆婆聽到后,推門而入,問我要跟小林離婚,是不是因為我外面有人了。
小林一下子像被什么擊中一樣,眼睛都亮了,問我:
“是不是被我媽說著了?你要這樣就太侮辱人了,我絕對不會如你的意!”
那是我第一次發現,我好像從來不了解我的枕邊人。
我忽然想起,我在婚禮上的“大放厥詞”,心里覺得自己可笑至極。
我說隨便你怎么想,你們既然認定我有問題,我解釋再多都沒有用,你考慮一下吧。
婆婆冷哼一聲:
“壓榨了我兒子十年,現在想甩掉他?你想得美啊!”
這一次后,再談離婚的事情,我都約小林去家門口的公園聊。
我們之間沒有什么財產糾紛,沒有存款、房子也不是我的,除了孩子沒什么好談的。
我媽提醒我,一起還了這么多年房貸,離婚什么都不要我太虧了,能爭取的還是要爭取。
03.
暫不提生孩子對我的健康造成的損傷,生孩子后產假沒休完我就上班了,這些年雖然我工資不高,但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很少,不買化妝品、好幾年不買新衣服,基本上錢都還房貸和補貼家用了。
但這事兒真要掰扯起來,很難說得清楚,尤其是我那個婆婆,不知道要跟她糾纏多久。
有了離婚的念頭后,我一心只想盡快離婚。
但我還是跟小林算了一筆賬,告訴他這些年為這個家我花了多少錢,目的是讓他覺得自己賺了,跟我離婚我什么都不要,他不虧。
小林聽我這么一算賬,可能被我離婚的決心嚇到,答應我約時間去領證。
這些年婆婆習慣插手我們的婚姻,知道小林同意離婚后,又大鬧了一場,說我離婚肯定有目的。
我搬回娘家,等著小林做決定。
有一天,小林打電話問我,是不是把結婚時他給我買的金項鏈和金戒指帶走了,他到處找都找不到。
我說:“你要是痛快離婚,這些東西我一樣都不會拿走。”
小林反問我:“那怎么在家找不到?是不是你已經帶走了?你早就計劃好了對嗎?”
這更堅定了我離婚的決心,我告訴小林,不同意離婚我就去起訴,到時候官司一打打好幾年,你拖久了想再婚還能找到好對象嗎?
我知道,小林肯定要把這話轉給他媽媽聽。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小林就同意離婚,還把預約離婚的短信截圖發給我看。
掛電話時,他不放心,又問我:“那些金首飾,你真的不帶走嗎?你可不能騙我!”
領離婚證那天,小林和他媽媽特意數了數金首飾的數量,就那么四件東西,數了又數,特別好笑。
“結婚10年,直到離婚那天,我才算看清了枕邊人的真面目”,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有人說,離婚見人品。
我算是深刻體會到了。
04.
要我說,離婚見的不是人品,而是人性。
人性里沒有絕對的善惡,離婚只是放大了人性里“自私”的部分。
首先,關系的變化,決定了雙方在面對利益時的態度。
處于夫妻關系中,你們是一個整體,有共同的利益;
一旦夫妻關系解除,你是你,他是他,你們各自維護各自的利益。
只不過,良心多一些的人,本著夫妻一場,沒有愛了還有義,不會算賬算得這么清楚,甚至還會考慮你離婚后的生活,在錢財上多分給你一些。
沒什么良心的人,尤其是拿不定主意又媽寶的人,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恨不得在離婚時再把你榨干一些。
其次,如果雙方父母再參與進來,你會發現人性里更多幽暗的部分。
面對這場情感危機,如何保護和調整自己的心態,才是最重要的。
離婚前,保護自己的那部分利益,冷靜處理問題。
離婚后,別讓自己長時間陷入負面情緒中,重新審視自己和你的情感需求。
面對人性,別懼怕。
不論如何,離婚都是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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