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五一”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針對假期旅游消費高峰,提醒告誡全市住宿、文旅及相關經營主體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誠信、安全的節日消費環境。
根據告誡函要求,各經營主體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合理制定價格,確保服務與收費相符,杜絕“坐地起價”“天價客房”等亂象。經營場所須在醒目位置公示當日客房價格、房型及附加服務費用,價格變動需及時更新并告知消費者,已確認的訂單不得在入住時臨時加價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嚴禁利用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誤導消費者,電商平臺訂單生效后不得單方面毀約或擅自提價。相關行業協會及組織不得串通漲價、散布不實信息或囤積居奇、哄抬價格。
市場監管部門明確,對違法行為將從嚴從快處理,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價格欺詐最高罰款50萬元,哄抬價格最高罰款300萬元,串通操縱價格最高罰款50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巡查力度,重點檢查景區周邊酒店、民宿及線上平臺,對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公開曝光并實施信用懲戒,形成有力震懾。消費者若發現價格違法問題,可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強調,將全力維護“大同文旅”品牌形象,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零容忍”,全力構建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來源:大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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