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別說,前些日子,小區附近就發現一輛正在充電的無人配送車,走近細細看了又看,還挺洋氣。潔白的車身,流暢的線條,以及車身上醒目的品牌標識,還有那閃爍的指示燈,放眼望去,科技感滿滿,當時心里還琢磨著,這以后快遞配送可就更方便了。
從有人,到無人,我們何嘗不是在見證一個屬于當下的奇跡
在科技的加持下,生活便利多多,無人配送車的出現,即為典型。它能24小時不間斷工作,不受天氣、疲勞、路程、路線等因素影響,大大提高了配送效率。疫情期間,無人配送車更是發揮了大作用,實現了無接觸配送,保障了物資的正常流通,降低了人員感染風險。當下,西安也陸陸續續有了無人配送車,雖不及杭州、武漢等投放多,但也算是踏上了科技‘末班車’,給市民的生活帶來了新體驗。
便捷歸便捷,實實在在的問題還是得正視。
無人配送車的‘目中無人’,得治。
北京、咸陽就出現過類似事件,無人配送車拖著倒地的電瓶車繼續往前走,看得人觸目驚心,撞車后,還揚長而去?這不僅讓路上行人捏一把汗,也讓人們對無人配送車的安全性產生了深深的質疑。
從技術層面看,無人配送車主要依靠傳感器、算法和通信技術來實現自主行駛。但目前的技術還存在諸多不足。比如,傳感器在惡劣天氣下,像暴雨、大霧時,性能會大幅下降,難以準確感知周圍環境,算法也無法應對所有復雜路況,遇到道路施工、交通標志被遮擋等特殊情況,就容易出現判斷失誤。就拿咸陽那起事故來說,可能是傳感器沒能及時識別倒地的電瓶車,又或者是算法錯誤地判斷了碰撞風險,才導致車輛繼續行駛,拖行電瓶車......
這其后的安全、責任歸屬,得當回事。一旦發生事故,責任如何劃分?目前法律在這塊還存在空白。
按傳統交通法,事故責任由駕駛人承擔,但無人配送車沒有傳統意義上駕駛人。一般來說,如果是車輛技術故障導致事故,研發企業和運營方可能要承擔主要責任,要是因為外部環境干擾,比如其他車輛違規行駛引發碰撞,那責任劃分就更為復雜!而對受害者來說,維權之路也定充滿坎坷,要確定責任主體、收集證據、協商賠償,每一步都很不容易。
正所謂,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莫為了追求科技,忽視起碼安全。無人配送車要想真正在道路上暢行無阻,技術必須完善,研發企業得加大投入,提高傳感器的可靠性、優化算法,監管也得跟上,相關部門出臺更完善的法規和標準,明確無人配送車的上路條件、事故處理流程等等。
就無人配送車而言,要做的還有很多很多
在技術成熟之前,運營方可先限制車輛的行駛區域和速度,安排安全員進行遠程監控,也可在車身設置明顯警示標識,提醒行人注意避讓。只有當安全有了保障,無人配送車才能贏得在座各位的信任!
可別讓一個新的‘馬路殺手’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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