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商銀行 中國金融網版權圖片
金透財經 |陳堃
2025年4月,江蘇省四家頭部農商銀行因不同違規行為被集中處罰,暴露出農商銀行在合規管理中的深層隱患。江蘇常熟農商行無錫分行因個人消費貸款 “三查”(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檢查)不到位被罰25萬元,反映出其信貸流程中風險識別機制失效。江蘇江陰農商行因重點領域數據不準確、表外金融衍生品類數據少計被罰款60萬元,三名高管被追責,凸顯其數據治理體系存在系統性漏洞。江蘇張家港農商行無錫分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被罰25萬元,顯示其對貸款資金流向的監控流于形式。江蘇江南農商行宜興支行因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被罰30萬元,暴露其在票據業務真實性核查中的失職。
從處罰金額看,江陰農商行60萬元的罰單為最高,反映出監管對數據準確性問題的高度重視。數據顯示,截止2025年一季度末,江陰農商行總資產達2070.58億元,實現營收11.27億元,同比增長6.00%;歸母凈利潤3.57億元,同比增長2.22%,規模和利潤實現“雙升”;不良貸款率為0.86%,與年初持平,居同業中上游水平。
問題根源:系統性風險管控漏洞剖析
內部控制執行虛化。四家銀行的違規行為均指向內部控制的實質性失效。常熟農商行 “三查” 不到位,本質是信貸流程中制衡機制缺失,客戶經理單人操作現象突出。江陰農商行數據不準確問題,與內部統計流程缺乏交叉驗證有關,風險管理部與業務部門數據核對機制形同虛設。這種 “制度上墻、執行走樣” 的現象,在農商行中普遍存在 —— 據審計報告顯示,部分農商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不足 60%。
合規文化建設滯后。江南農商行貿易背景審核不嚴,反映出基層員工合規意識淡薄。在業務考核壓力下,客戶經理為促成業務,選擇性忽視真實性核查要求,甚至與企業串通虛構交易。這種 “重業績、輕合規” 的導向,與激勵機制設計密切相關 —— 江陰農商行普惠金融部總經理因數據問題被警告,但該部門當年考核指標中合規權重僅占 15%。
科技賦能水平不足。張家港農商行貸后管理依賴人工臺賬,缺乏自動化風險預警系統,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長達6個月未被發現。相比之下,頭部城商行如長沙銀行已實現貸后檢查數字化覆蓋率 100%,不良貸款率控制在 1.18%。農商行科技投入不足的問題亟待解決 ——2024年江蘇省農商行平均科技投入占比僅 1.2%,遠低于全國性銀行 3.5% 的水平。
行業警示:從江蘇案例看全國農商行風險特征
信貸風險管控薄弱環節凸顯。四家銀行的違規行為集中在信貸領域,反映出農商行在個人消費貸款、票據業務等領域的風險防控存在共性短板。據監管統計,2024年全國農商行個人消費貸款不良率達 2.17%,高于整體貸款不良率 0.32 個百分點。這種風險暴露與農商行客戶結構密切相關 —— 其個人客戶中小微企業主占比超 60%,經營波動易傳導至信貸資產質量。
數據治理能力成為監管重點。江陰農商行數據違規事件并非孤例。2024年浙江溫州甌海農商行因屢次錯報非現場監管報表數據被罰255萬元,江蘇儀征農商行因信用風險暴露不充分被罰140萬元。數據不準確不僅影響監管決策,更可能掩蓋真實風險 —— 某農商行因少計表外衍生品數據,導致資本充足率虛增 0.8 個百分點。
區域金融生態風險交叉感染。江蘇案例折射出農商行與地方經濟的深度綁定。常熟農商行被罰與其所在的無錫地區制造業貸款集中度高(占比 45%)有關,當區域經濟下行時,貸后管理漏洞易引發連鎖反應。這種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的關聯性,要求農商行必須建立區域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破局路徑:構建全流程風險管理體系
信貸管理:從粗放擴張到精細管控
流程再造:建立 “信貸工廠” 模式,將貸款調查、審查、審批環節分離,引入第三方盡調機構,降低人為干預。例如,平湖農商銀行通過 “收舊堵新” 制度,2024年一季度處置風險貸款 0.26 億元,不良率下降 0.12 個百分點。
科技賦能:推廣智能風控系統,利用大數據分析客戶消費行為、資金流水等非結構化數據,實現貸后風險實時預警。重慶銀行通過 “鏸渝金服” 平臺,普惠貸款不良率控制在 1.2%。
數據治理:建立穿透式數據管控體系
系統整合:打通核心業務系統、信貸管理系統、統計報送系統的數據接口,實現數據自動抓取與校驗。江陰農商行可借鑒長沙銀行經驗,將數據治理納入績效考核,數據準確率與部門薪酬直接掛鉤。
責任追溯:建立數據質量 “終身負責制”,對違規修改數據行為實施 “一票否決”。溫州銀行通過數字化轉型評價體系,將反洗錢監測嵌入信貸全流程,數據報送準確率提升至 99.8%。
合規文化:從被動合規到主動合規
培訓機制:開展 “合規大講堂” 活動,定期組織案例剖析會,將江蘇四家銀行的處罰事件納入培訓教材。齊魯銀行通過 “合規積分制”,員工合規行為與晉升掛鉤,違規事件發生率下降 40%。
激勵優化:調整考核指標權重,將合規管理納入 KPI 核心指標。例如,平湖農商行將合規考核權重提升至 30%,并設立 “合規創新獎”,鼓勵員工提出風險防控建議。
江蘇省四家農商銀行的處罰事件,是農商行在規模擴張與風險管控失衡下的集中體現。這些案例警示全國農商銀行:在監管趨嚴、競爭加劇的背景下,必須摒棄 “重規模、輕質量” 的發展模式,構建 “制度健全、執行有力、科技支撐、文化引領” 的風險管理體系。唯有將合規管理融入公司治理血脈,農商銀行才能在服務 “三農” 和小微企業的征程中,實現可持續的穩健發展。這不僅是應對監管要求的被動選擇,更是在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贏得生存空間的主動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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