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厲王朱?(音yí)篇中,阿越稱懿文太子朱標是朱重八與馬氏的獨子,結果好多文友瀏覽后留言:你這不對啊,明太祖的前五子都是馬皇后所生。實則這一論述是玩了一個梗,卻沒有玩好讓友友們見笑了。
在歷代皇帝中,論子嗣數量,多達二十六個兒子的明太祖朱元璋,絕對可以名列前茅。阿越按地位、待遇等,將明太祖諸子的分成了三個檔次:朱標這位史上地位最穩固的皇太子,是朱重八與馬氏的獨子;燕王朱棣等四個嫡子,是朱元璋與馬氏之子;余下的庶出諸子,則是明太祖之子。
明太祖朱元璋劇照
若要論子嗣的身世之謎,皇帝之中估計明太祖可以勇奪桂冠,不論是庶子,還是嫡子,好些個身上都籠罩著一層迷霧,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茶余趣談。特別是五個嫡子的身世,網上關于馬皇后無子論、一子論、三子論和五子論的爭論不絕于耳。但嫡子們的身份真的有爭議嗎,結論是沒有的,他們的的確確都是嫡出,有《明實錄》、《明史》等官方史籍為證,《明史·諸王傳》篇頭還梳理過,阿越在《什么?明成祖朱棣不是嫡子?這個謠言你還真相信!》一文中也論證過。放著正史不信,偏要去信野的不能再野的《南京太常寺志》,那就沒辦法了。
“高皇后生太子標、秦王樉、晉王棡、成祖(注:燕王朱棣)、周王橚。胡充妃生楚王楨。達定妃生齊王榑、潭王梓。郭寧妃生魯王檀。郭惠妃生蜀王椿、代王桂、谷王橞。胡順妃生湘王柏。韓妃生遼王植。余妃生慶王栴。楊妃生寧王權。周妃生岷王楩、韓王松。趙貴妃生沈王模。李賢妃生唐王桱。劉惠妃生郢王棟。葛麗妃生伊王?。而肅王楧母郜無名號。趙王杞、安王楹、皇子楠皆未詳所生母。”(《明史·諸王傳》)
這份匯聚了明太祖二十六子身份信息的記錄中,老大朱標為太子,其余二十四子皆由王爵,唯獨朱楠頂著“皇子楠”的名頭,猶如混入狼群的哈士奇,顯得異常醒目。
明太祖朱元璋向來以“護犢子”著稱,為何會出現其余二十五子皆有名號,唯獨朱楠沒有的咄咄怪事呢?其間是否別有隱情?
逾月而殤?
朱楠,生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十二月初二,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二十六子兼幼子。他出生時,老朱年已六十有六,妥妥地老來子。
“癸酉,皇第二十六子楠生。”(《明太祖實錄》)
雖然他的生辰具體到了日,比九哥趙王朱杞的“是月”要詳備的多,看似開局不錯,但是很遺憾,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現身明代官修史書《明實錄》之中,這條記錄堪稱是他的獨家“熒幕首秀”兼“告別演出”。其后他是否受封親王?不知道。去世于何時?也不知道。
《萬歷野獲篇》
現今流傳的朱楠生母為葛麗妃之說,出自沈德符的《萬歷野獲篇》,也即明太祖的末二子——伊王朱?和皇子朱楠皆為她所出,可見她是洪武后期備受受寵的妃子。
受敬天崇祖思想影響,國人歷來重視修史,除官方修史之外,還有眾多私人編撰的私家史籍,五千年文明史積攢的史籍浩如煙海,以至于作為后人的我們可以昂首挺胸的道一句:“我們是全球唯一一個沒有出現歷史斷層的國家,非那些靠偽史裝點門面的跳梁小丑可比”。
明代私人修史的熱情尤為高漲,從各類方志到歷史筆記如雨后春筍般冒出,及至萬歷朝,有三部專述大明史事的私家歷史筆記橫空出世,它們是: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焦竑的《國朝獻徵錄》及沈德符的《萬歷野獲篇》。
長期以來受來自網絡的各種野史荼毒,以至于很多人形成了“正史不一定正,但野史絕對夠野”的認知,對各種私家史籍棄之如履,這顯然有矯枉過正之嫌,要知道《二十四史》中備受世人贊賞的前四史都是私修史書。所以并非所有私修史書都是野史,很多私家史書耗費了作者數十年心血而成,其價值并不比官修正史差,非一般野史可比。
上述三部私家歷史筆記便是如此,清修《明史》時,因其頗高的史料價值,將其當做《明實錄》的補充,利用其與《明實錄》對勘,不少內容直接引述自三書。
《明史·諸王傳》記載了朱楠的結局:“逾月殤”。也即這位小皇子只活了倆月,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正月去世,具體時間不詳。這一記載當源自于《國朝獻徵錄》和《萬歷野獲篇》。
“郢王弟伊王,伊王弟楠。楠于諸子中最少,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生,未逾月而卒。”(《國朝獻徵錄·郢王、皇子楠》)
“下殤不成服,不追封,此古今通例,至本朝尤嚴。如高皇帝第二十六子楠,為葛麗妃出。未逾月而薨,遂無封典。”(《萬歷野獲編·皇子追封》)
《明史》
兩書皆稱朱楠“未逾月而薨”,也即出生當月(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便去世,都沒能滿月。《明史》在摘錄的時候,漏掉了“未”字,讓朱楠活到了洪武二十七年。
想要了解“下殤不成服,不追封”,先要明確“殤”的感念。謚法對“殤”的釋意為“未家短折曰殤”,即沒有成家便夭折了,是古人對未成年人去世的特定稱謂。
古人二十而冠,舉行冠禮后才被認定為成人,二十以下者皆被認為是未成年,大致又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四個時期。八歲以下屬于嬰幼兒,稱之為孩提。八至十五歲,稱之為幼童,分為兩個時期:八歲開始換牙、扎發髻,稱之為總角、或始齔、齠年;十三歲可以學習文舞——《勺》舞,稱之為舞勺之年。十五歲以后是為成童,需要拿起干戈,學習武舞——《象》舞,故被稱為舞象之年。
依據對未成年人各階段的認定,將“殤”分為四種不同的形式,分別為:上殤、中殤、下殤和無服之殤。
“《傳》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無受也?喪成人者,其文縟。喪未成人者,其文不縟。故殤之绖不樛垂,蓋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殤。無服之殤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殤,殤而無服。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死則哭之;未名則不哭也。”(《儀禮·喪服》)
《通典·禮五一》曰:“長殤中殤俱在大功;下殤小功;無服之殤,無容有在緦麻,以其幼稚,不在服章。”《禮記·檀弓上》云:“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上殤、中殤和下殤,皆有喪禮,只是禮儀視正常喪禮降殺,且依次遞減。而無服之殤則無需為其服喪,喪期以日易月,死后不能葬入家族墓地,需另覓他處予以薄葬。
朱楠明顯屬于無服之殤,故明太祖基于通例,既沒有對其進行追封,也沒有為其舉行葬禮。
南京明故宮遺址
被大侄子挫骨揚灰?
但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中,錄有一封靖難時期燕王朱棣所寫的信,內中涉及朱楠,內容讓人大跌眼鏡。
“我之興兵,別無他事。為報父皇之仇,誅討奸惡,扶持宗社,以安天下軍民,使父皇基業傳子孫以永萬世,我豈有他心哉?我自己卯年興兵,今已四年,父皇之仇尚未能報,奸惡尚未誅滅。我想周王無罪被奸臣誣枉,破其家,滅其國。隨即罪代王,拘囚大同,出其宮人悉配于軍。至于湘王,無罪逼令闔宮焚死。齊王無罪,降為庶人,囚系在京。及乎岷王,奸臣以金帛賞其左右,使其誣吿岷王,流于漳州煙瘴地面。至于二十五弟,死則焚其軀,拾其骨沈于江。此等奸惡小人,皆我父皇殺不盡之余黨。害我父皇子孫,圖我父皇天下,報其私仇,快其心志。父皇能有幾多子孫受彼之害?能消幾日而盡興?言至此,痛心如裂。”(《弇山堂別集·詔令雜考四》)
《弇山堂別集》收錄該信時,進行了背景介紹“燕王靖難,師至城下,箭頭射書諭親王公主”。故時間當在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燕軍兵臨南京城下之時。
早在當年五月,眼見燕軍兵鋒抵達長江北岸,即將渡江攻打京師,而勤王大軍尚未到達,建文帝先后派出朱棣堂姐慶城郡主、曹國公李景隆及谷王朱橞等在京諸王,赴燕軍大營議和。
孤軍深入的燕王朱棣,對大侄子的拖延戰術洞若觀火,繼續猛攻,于六月初自瓜洲渡過江,隨即從鎮江一路向西突進,劍指京師應天府。沒等到援軍,反倒先等來了燕軍的建文帝,眼看大事不妙,遂命在京諸王分手京師各門。
明成祖朱棣劇照
燕王在信中明了自己起兵的原因:誅滅奸臣,為父皇報仇。
明太祖分封諸子的目的為:“封邦建國,藩屏帝室”,洪武中后期,又實施“親王戍邊”的國策,藩王成為大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駕崩時,分封在外的包括燕、周、楚、齊、蜀、湘、代、肅、遼、慶、寧、岷、谷等十三位親王,另有韓、沈、安、唐、郢、伊及靖江等七王在京等待就藩。
建文帝上臺后,一改乃祖國策,在以江南地主為主的文官集團支持下暴力削藩,期間周王、齊王、湘王、代王、岷王或被流放,或被囚禁,或被逼自盡,遼王、谷王棄國返回京師,燕王和遼王被迫起兵自保。
朱棣在信中著重提及周、齊、湘、代、岷五王的凄慘下場,目的是敬告在京的兄弟姐妹,跟著朱允炆這個大侄子混,絕沒有好下場。期間還提及了一個其他史料中未曾涉及的被建文帝迫害者:二十五弟,他死后被大侄子“焚其軀,拾其骨沈于江”,此等挫骨揚灰的行為,實在太過暴虐。
那么這個二十五弟究竟是誰呢?
明太祖二十六子中,排行二十五的是朱楠的胞兄:伊王朱?。各種史料對他的生平有詳細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被封為伊王,在永樂六年(1408年)之國洛陽,于永樂十二年(1414年)去世,終年27歲。雖然也屬于早逝,可至少建文年間人家那叫一個活蹦亂跳,不可能被沉尸長江。
即便從另一個角度考量,這二十五弟也不可能是朱?。信中提及其他被迫害親王時,都以爵號相稱,唯獨他以排行稱之,顯然沒有授爵。而明太祖諸子中,未曾授爵的唯有朱楠,所以這個二十五弟明顯是指他。
前文提到過,趙王朱杞二歲便夭折了,因此雖有爵號,但絕大多數時候被剔除出太祖諸子之間的序齒,從第十子魯荒王朱檀起,序齒會被本身的排行向前遞增一位。比如《明實錄》對老十一子蜀王朱椿的生平簡介為:“王……高皇帝第十子,母惠妃郭氏”;老十四肅王朱楧的生平簡介卻稱“王,太祖高皇帝第十三子,母妃郜氏”。
長江南京段
以此類推,朱楠在兄弟中的序齒為二十五。既然建文帝對二十五叔做了“死則焚其軀,拾其骨沈于江”這等惡行,那么他至少活到了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閏五月大侄子即位之后,甚至可以下探到建文四年(1402年)。雖依然為早夭,可至少多活了好幾年,品嘗到了皇家的奢華。
阿越說
關于朱楠的去世時間,竟出現如此抵牾的兩種記載,究竟該信誰呢?
按理說《弇山堂別集》的記載應當更靠譜,畢竟此刻燕軍已兵臨城下,占據絕對優勢,明成祖沒有理由也沒有動機編造謊言。再者說了此信目的是為勸降在京親王和公主,連遠在北方的燕王都知曉,沒道理在京的諸王會不清楚。若公然捏造此事,只會讓在京宗親對其離心離德。
何況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正月二十六日,明太祖還下旨命禮部于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陜西等地為皇孫選妃。可見毫無半點傷心之態。
“丙寅……上以皇孫及諸王世子郡王年漸長未婚,敕禮部于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陜西凡職官及軍民家或前朝故官家女年十四以上、十七以下、有容德無疾而家法良者,令有司禮遣之,俾其父母親送至京,選立為妃,其不中選者賜道里費遣還,有司用是擾民者罪之。”(《明太祖實錄》)
然綜合考量下來,阿越依然站《國朝獻徵錄》和《萬歷野獲篇》的“未逾月而薨”說,理由如下:
其一,明太祖欽定的《皇明祖訓》,只對郡王及以下男性宗室的受封年限做了限制,皇子不在其列,也即皇子受封親王不受年齡制約,比如第一次大封宗室時,朱梓、朱杞、朱檀三兄弟尚在襁褓,最小的魯王朱檀僅僅一個多月,而第三次大封宗室時,郢王、伊王也才四歲。
若朱楠能活到建文朝,那么老爹駕崩時,年已6歲。以明太祖身上“寵子狂魔”的屬性,不可能不在臨終前安排好幼子的封爵。是以建文朝時,朱楠必定有爵號,朱棣的信中卻只有光禿禿的一個“二十五弟”,何其突兀。
明孝陵
其二,《國朝獻徵錄》、《萬歷野獲篇》、《弇山堂別集》三書,雖然記述豐富,考訂周詳,“可補實錄會典之闕”,即可以作為《明實錄》和《大明會典》的補充材料。但作為私家歷史筆記,不可避免的混入了部分野史內容,這也是它們被學者詬病一點。
關于朱楠被建文帝挫骨揚灰之言,早在永樂時期便以流傳,專門以贊頌當朝皇帝奉天靖難,詆毀朱標父子及秦王、晉王為能事的野史《奉天靖難記》中,就曾提及此事。《弇山堂別集》的內容與其一脈相承,很可能來自相關的記載。
“(三十三年二月)癸未,上遣書諭李景隆曰:‘……為罪周王,言‘大義滅親’。今二十五弟病不與藥,死即焚之,拾其遺骸,以投于江。父皇賓天,骨肉未冷,即將周、齊、湘、代、岷五王破家滅國,國公至親,豈不痛哉!韭痛五王,乃痛太祖高皇帝也。’”(《奉天靖難記·卷二》)
其三,建文帝雖然對宗親不仁,可并非是本身有病態心理,而是基于對藩王手中兵權的恐懼,唯恐七國之亂、八王之亂等故事重演。而建文朝被削藩的五人中,周、齊、代、岷四王也只是被流放或囚禁王府,湘王朱柏的死可以說完全是一個意外。且建文朝對郡王的冊封依然在繼續,比如楚王朱楨的第四子朱孟焯,在建文元年(1399年)被冊封為壽昌王。
“(正統五年五月)壬子……楚府壽昌王孟焯薨。王,楚昭王第四子,母妃王氏,洪武十六年生,三十二年冊封,至是薨,享年五十有八。訃聞,上輟視朝一日,遣官致祭,謚曰安僖,命有司營葬。”(《明英宗實錄》)
可見建文帝只是想削藩,以鞏固皇權,并非要諸位宗親的命。因此又如何會用如此酷烈的手段對待一個對自己完全沒有威脅的小叔叔,讓自己自絕于宗親。
建文帝劇照
綜上,阿越認為,朱楠的確是“未逾月而薨”。其去世后,明太祖遵從傳統,既沒對其進行追封,更沒給其賜謚。至于轉過年來就下詔給皇孫選妃,更可驗證朱楠的確死于出生當月,“無服之殤以日易月”,也即其喪期只有二十七天,次年正月二十六日早已出喪。而對于青少年時期眼瞅著至親零落的明太祖而言,壯大朱明皇族是其執念,早夭的幼子出喪后,立馬給皇孫選妃,實屬正常。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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