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持續深化拓展“爭優爭先爭效 評庭評案評選”活動的通知》和《南平市檢察機關持續深化拓展百案評庭活動實施方案》要求,4月27日,松溪縣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許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詐騙罪一案開展聽庭評議活動,由浦城縣檢察院、政和縣檢察院和松溪縣檢察院業務骨干組成評議組參與評議。
案情介紹:被告人許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長期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的方式為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現,金額達100萬余元;同時還以給予獎勵金、免除手續費為由詐騙14名被害人的信用卡套現資金,金額達47萬余元。
庭審中,公訴人緊密圍繞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訊問,針對爭議焦點進行深入剖析,有效地掌控了庭審的整體進程和節奏。在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對被告人做了針對性的法治教育,希望被告人從此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訓,告誡其要遵守基本的道德標準,嚴格規范自身行為,不要再在貪欲的支配下瘋狂試探法律的底線。
庭審結束后,以座談交流形式對公訴人庭審表現進行復盤和評議,聽庭評議人員從訊問、證據出示、質證答辯、文書制作等方面對本次庭審進行復盤和總結。并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
下一步
松溪縣檢察院將繼續通過開展聽庭評議活動,持續加強對公訴人業務能力的培養,真正做到指控犯罪有力度、釋法說理有深度、公訴意見有溫度,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回應人民群眾對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供稿|吳愛玲
核稿|王敏
審批|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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