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組的全程指導下,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高效執結兩起涉行政機關執行案件,共執行到位款項817250元,通過“巡察+執行”深度融合,推動政府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義務,為誠信政府建設與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注入強勁動能。
巡察引領,聯動攻堅破僵局
申請執行人泰州市某紡織公司與泰州市某鎮人民政府行政賠償一案,法院判決泰州市某鎮人民政府賠償泰州市某紡織公司3554788.8元。申請執行人周某等5人與泰州市某區某街道辦事處行政賠償一案,法院判決泰州市某區某街道辦事處賠償周某因強制拆除而造成的財產損失610802.7元。因被執行人未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兩案申請執行人2024年向醫藥高新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執行。
案件執行初期,面對行政機關預算周期長、資金管理規范的實際情況,醫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改變傳統執行模式:一方面通過“執行督促+懲戒告知”,向被執行人行政機關詳細闡明“政府守信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要求”,明確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時,持續關注執行案款納入財政預算的審批進展,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推動預算編制、申報、審批等環節有序推進。
2025年3月,2025年財政預算通過審批,醫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隨即督促兩基層人民政府積極向財政支取該款項。2025年4月,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高新區法院,高新區法院執行局主動向巡察組匯報兩案執行進展,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組主動靠前,將涉政府執行工作納入巡察監督重點。巡察組聯合法院執行局成立專項工作組,多次帶隊前往行政機關開展現場督促,通過座談交流、政策解讀等方式,向政府工作人員闡明“政府帶頭履行裁判義務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應有之義”。
“在巡察組和法院的指導下,我們認識到依法履行裁判既是政府的法治義務,更是維護公信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應有之舉?!蹦承姓C關負責人表示,專項工作組的上門督促和專業指導,為款項履行提供了清晰路徑。后在巡察組指導下,申請執行人泰州市某紡織公司與泰州市某鎮人民政府達成分期履行和解方案。泰州市某區某街道辦事處表示會一次性履行全部義務。
全程督導,陽光執行提質效
2025年4月29日,泰州市某紡織公司案首筆案款及周某等5人一案全部案款合計817250元匯入法院執行賬戶。案款到賬當日,醫藥高新區法院即啟動案款發放流程。在巡察組指導下,法院執行局創新“一案雙查”模式,既查執行進度,又查履職規范,僅用20個工作日執結兩案。某涉事企業負責人感慨:“看到政府主動履約、法院嚴格監督,我們對本地營商環境更有信心了!”
長效護航,協同治理樹標桿
此次案件的成功執結,是“巡察監督+司法執行”協同發力的生動實踐。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將以此為契機,對涉府執行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全程留痕”,同時建立政府誠信履約正向激勵清單,推動形成“政府守信踐諾、司法公正護航”的良性循環,為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保障。
供稿|夏譽峰
編輯|周文俊
校對|王 萌
審核|郭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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