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道路行車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交通安全、暢通。
一、葫蘆島市新增固定式電子警察閉路電視取證設備14處。
序號
所在點位
1
龍繡街與文化路交叉路口東30米路段
2
海月路與龍前街交叉路口南30米路段
3
海月路與龍前街交叉路口北100米路段
4
龍程街與海飛路交叉路口北70米路段
5
龍程街與文翠路交叉路口北266米路段
(香漫花都售樓處)
6
茨齊路與海飛南路交叉路口西150米路段
7
龍程街與海濱南路交叉路口東10米路段(報曉園)
8
龍程街與海飛路交叉路口南50米路段
9
海日路與龍前街交叉路口西15米路段
10
龍繡街與文化路交叉路口西25米路段
11
外環路與海辰路交叉路口東30米路段
12
龍程街與文翠路交叉路口東200米路段
13
海濱路與龍繡街交叉路口東50米路段
14
海星路與龍前街交叉路口西50米(實驗幼兒園)
啟用日期為2025年4月30日,上訴14處電子警察取證設備主要抓拍以下交通違法行為:
1116A: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1117A: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137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等影響安全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記錄、取證、處罰。
(來源:交警巡防四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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