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五四青年節之前
2014年,省法院在全省人民法庭率先試點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第一次對法官助理的職能進行了較為詳細的界定,自那時起,我就開始關注“法官助理”這一群體。在日常工作中不難發現,這個青年群體處于一個較為尷尬的地界,書記員的活也有份,法官的活也有份,還有一些為其“量身定做”的活,真是“像霧、像雨、又像風”。
從職業的傳承和專業化要求而言,法官助理無疑是法官隊伍重要的后備和補充,是法院審判執行的生力軍。僅從這一點看,其重要性已不言而喻。
多年來,我做過有關法官助理職業狀態的調研,也常從一名基層老法官的視角,思考如何讓青年人才沉淀下來,使我們的審判事業后繼有人。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了好法官助理的一些“特質”,或許可以為法官助理們淬煉自身、脫穎而出提供一些思路,也為制度層面形成對法官助理有效保障和激勵機制提供一些實踐上的參考。
這句標題并不是一句空話套話,而是我從親身經歷中體悟到的。
2000年,我大學畢業來到法院。一個月后,我便被分到了基層法庭工作,從書記員做起,一直干到法庭庭長,這一去就是十六年。當時,和我同進法院的幾人都留在了院本部,只有我去了較遠偏遠的法庭,心中不免失落,后來這樣一件事卻改變了我——
那是我剛到法庭后度過的第一個冬天,還有三天便要過年了。那天正好輪到我在窗口值班,一個操著外地口音的老人滿面倦容地來到法庭,想要立案。他的訴求其實很簡單,雇傭他打工的老板欠了他兩三萬工資一直不還,他連回家過年的錢都沒有。老人還說,自己不識字,不會寫訴狀,也請不起律師,只帶了身份證和老板打給他的一張皺巴巴的欠條。
走審理程序時間太長了,他一個人在這“年關”多難過呀!我想了想,便先問他要了老板的電話號碼,打過去后說了什么我有些記不清了,大致內容就是站在法院的角度跟他說清了這件事的利害關系。可能是給了老板不小的壓力,當天下午他就讓老人去拿錢了。
我原以為這件事就這么結束了,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一早,那位老人又來到了法庭,在院子里看到我時,“撲通”一聲就給我跪下了。我身上每個毛孔都豎了起來,一股熱血往腦門上沖……多冷的天啊,多硬的地啊,我趕忙扶他起來,他的衣物還是那么單薄。我反復和他說著,我就是打了一個電話而已,僅此而已,不必客氣……但他還是止不住地道謝、抹淚,我現在還能清晰記得老人當時的神情,甚至今生都不會忘記。
類似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這些記憶讓我深深明白了基層法律人是有其存在的必然價值的,也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與擔當。我們是可以用法律賦予的權力和自己習得的本領為百姓主持公道的,也許自以為不經意的舉手之勞,就成了點亮他人的燭火。
自那件事情以后,我更加堅定了自己腳下的路,因為受到了認可,因為心中的信念。沒有信念,是干不好工作的。我們既然選擇了法官助理,就要對這個職業堅守與忠誠,也千萬不要小看了我們自己。
司法工作本身就是經驗積累的過程,辦案和看病一樣,病例瞧多了,自然看到什么病就能上手了。好的法官和助理就是用一個個案件喂出來的。因此,首先我們要明白不應抵觸多崗位鍛煉。所待的庭室不同,所學到的工作方法就不同。比如,除了附帶民事訴訟,刑庭就很少有調解這一說,再比如執行局更多的是講究執行實施和強制措施的采取,對抗性更強,更傾向于權利人的權利實現。此外,訴訟階段的不同,帶來的工作理念也不同,立審執每個環節都有各自的工作側重點。如果能多崗位歷練形成“立審執一體化”的思維,則往往能取得“奇效”。立案的時候就可以關注固定訴訟請求和審查案件的初步證據,審理的時候就可以考慮到執行的可行性……多崗位鍛煉可以豐富我們的視野和經驗,考慮問題會更加全面。
其次,“師徒相承”還是目前比較靠譜的人才培育模式。長期以來,基層法院人才培養主要模式還是師徒模式,師父手把手教,徒弟進步就快,有了師徒情感的紐帶,徒弟對法院的歸屬感也就強。光靠自己去悟,那真的要到猴年馬月才能蛻變。言傳身教間,精神便得到了傳承:一是辦案理念的傳承,比如面對矛盾較大、可能會激化的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師父會多做很多工作,讓雙方有個緩沖;二是辦案習慣的傳承,比如師父出去辦案前習慣于先把卷宗翻熟,先想好對策,摸熟門道;出去保全時習慣于要求把所有的裁定書、凍結扣劃手續能填好的內容先填好,到時有備無患;調解時,在什么情況下會選擇面對面,什么情況下會選擇背靠背,對原告怎么說,對被告怎么說等等。這些都是辦案的習慣,這些都需要我們做徒弟的平時做有心人去領悟。所以,建議大家不妨誠心誠意認個師父,肯定會有很好的效果。
最后,教訓同樣也是經驗,不要害怕做錯事。好東西需要傳承,但教訓同樣也要重視。我剛做書記員那會,開庭記錄一個離婚案件,男方是被告,通過法庭調查,基本可以確定男方經常家暴女方,還有其他惡習。庭上男方堅決不同意離婚,休庭調解期間,我在一旁隨口說了一句,“既然好不了,干脆就離了吧。”話音剛落,男方的律師就激動起來:“人家法院都是勸和不勸離的,你一個小小的書記員,什么時候輪到你說這樣的話,怎么能什么工作不做勸人家離婚呢?我要向你們院長投訴你!”當時我幾乎懵了,竟無言以對,后來師父來了,才總算替我解了圍。這件事后,我就始終告誡自己,在當事人面前不要說“不過腦子”的話,后來也會把這些經歷說給我的徒弟聽。說這些經歷,也不怕大家笑話,只是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隨著法官助理職業化的推進,法官助理與書記員的工作邊界與發展路徑日益分明,脈絡亦愈發清晰。但是,是不是做法官助理就無需理會書記員工作?答案是否定的。
現實中,法官助理往往很難擺好自己的位置,是比書記員高,還是低,是跑龍套還是大有用處?要明晰位置,我認為法官助理要避免眼高手低。
講具體一些,有些助理可能理論上可以講出個一二三,但筆錄不會做、應訴通知開庭傳票等手續不會發、辦案系統不會操作、案卷不會理,這種現象確實是讓人很擔憂的。有時候出門前交代得好好的,遇到當事人以后,法官和當事人講了一大通,助理在一邊卻只記下了兩三行,還沒觸及要點。如果連書記員的技能都不具備,如何在審判團隊中去和書記員工作相銜接?倘若今后獨立辦案了,又如何去指導書記員,如何去安排書記員的工作,如何有序地推進案件進程?
每次有新來的法官助理到我庭里,我對他總要說上這么兩句:雖然你是研究生,請從一個書記員做起;雖然你招進來是一名法官助理,請把資深書記員先當作老師。如果連走路都不會,是無法跑起來的。所以,必須放平心態,從最基礎的做起。
在掌握了書記員技能后,對法官助理的要求必須高于書記員,這是由其職業特點所決定的。從目前省院規定的要求看,法官助理共有14項職責,遠比書記員要繁瑣得多,其剝離了原來書記員的職能,同時也剝離了原來法官的部分職能。所以光做好常規輔助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對部分審判核心事務有所觸及,當好法官的助手。
什么是審判核心事務?我認為就是訴訟進程把控和定案把關,如質證認證、歸納爭議焦點、調解、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擬寫法律文書等。條件允許的,助理要在法官指導下辦理簡易、速裁、小額訴訟等案件,另外對一些疑難復雜案件也應敢于發起沖擊。我覺得,法官助理正是在處理審判核心事務中,才會實現司法經驗的積累,完成理論專業知識向司法實踐本土化的轉變。
具體而言有兩個方面比較重要:第一是爭取每次都參加法官會議,即使不能發言,也能學到很多核心的東西。當然如果擁有發言機會,一定要珍惜。我一直是強調要求所有法官助理必須列席法官會議并發言,倒逼他們主動思考和準備。第二是有能力向法官建議案件處理的思路和方法。這是難能可貴的。
縱觀現在的員額法官,基本都是從一個普通書記員做起,當年沒有個三五年,成不了助審員,審判員更久。因此,法官助理還真應該“耐得住性子”,克服焦躁情緒,多向法官學習,向多個法官學習。把心沉下,遲早會走向成熟。在此期間,可以盡量從較枯燥的工作中去發現有意義和有意思的地方。如何做,也有兩點建議:
多思考和總結。思考總結以后要勤寫調研文章。法官助理遴選和院內競崗都要求調研成果,法官助理在這方面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因為靠近案例,且年輕思維活躍,此時不多儲備一些更待何時?一個案件結束了,可能是案結事了,但有些案件的意義并不止于本身,應當做個有心人,讓審理過程成為挑揀案例的過程。
從每個案件中感知社會,豐富閱歷。比如分家析產中,了解了解什么是分關,什么是哥東弟西;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蛛網膜下腔出血構成幾級傷殘,脾切除構成七級還是八級,案件辦多了,自己基本也就成為半個醫學生了;再如在辦理理財合同糾紛時,如何掌握一些理財的秘訣,如何識別哪些是坑。這些東西了解了解也是蠻有意思的。
如今,像霧、像雨、又像風的法官助理隨著職業制度的日漸清晰明了,或許更重要的是自我認知和心性的提升,是面對“成為法官”的不確定性時,答好“對自己有無要求”“能不能堅守初心”這兩個問題,對此的不同的答案決定了我們將去向何方。
以上種種,多為贅言,愿可對大家拂去迷霧、沉下心去參與鄉土司法、解鎖專業密碼有些許幫助,希望大家在“法官助理”這個角色定位上,早些如日如月如星辰,明確方向,綻放光芒。
來源:錫山法院
編輯:趙偉
審核:李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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