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的云南山村,天還沒亮透,王文林就往羊圈趕。推開門差點沒站穩(wěn),一只大母羊倒在血里,脖子被咬穿,圍欄斷成幾截。
這羊是家里的“搖錢樹”,婆娘等著賣了換年貨,娃的學(xué)費還指著它呢,咋能不心疼?王文林喊來弟弟王文才,哥倆蹲在圈邊抽煙,煙頭明滅間全是火氣——必須把這吃羊的野獸揪出來!龍臺村藏在大山深處,石頭縫里摳糧食,山坡上放幾頭羊,是多少人家的活命錢。
頭回羊被咬,他們當(dāng)是野豬干的,布了捕獸夾,第二天卻見夾子上掛著白乎乎的毛。
“不是野豬毛啊。
”王文才捏著毛犯嘀咕,可山里能有啥?
豺狼也沒這毛色,兩人沒多想,扛著土槍就追。
追到水打溝樹林,樹杈間白影一晃,王文林抬手就是一槍。那家伙掉下來又爬樹,第二槍才咽氣,走近一看,倆兄弟都傻了——白胖白胖的,不是熊貓是啥?
國寶?
他們不懂,只知道羊被咬死得討公道,這“野獸”還能賣點錢補損失。
剝皮割肉70斤,4800元揣進(jìn)兜,兄弟倆覺得“劃算”,卻不知道一張法網(wǎng)正慢慢收緊。12月底,有人在市場瞧見“熊肉”不對勁,舉報到森林公安局。DNA檢測結(jié)果讓辦案民警心頭一沉:大熊貓!
這可是國家一級保護(hù)動物。順著線索查,中間人李克全最先松口,“是王家兄弟拿來的,說山上打的野獸。”2015年3月,警車開進(jìn)龍臺村,王文才家里搜出帶血的熊貓皮,王文林第二天自首,交出了熊貓膽。
法庭上,兄弟倆直抹淚,“不知道是熊貓啊,就想著羊被咬死了得報仇。”法官嘆氣,國法無情,非法獵殺、售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jié)嚴(yán)重就是重判——王文林13年,王文才11年,都罰1萬塊。消息傳開,網(wǎng)上吵翻了。
有人拍桌子罵:“熊貓是國寶,殺了還賣肉,判得輕!”也有人搖頭嘆氣:“窮山里頭的農(nóng)民,法律意識淡薄,羊被咬了也是真急眼,不然誰會冒這險?
”村里老人蹲在墻根抽煙,吧嗒吧嗒說:“倆壯勞力進(jìn)去了,家里老的老、小的小,以后日子咋過?”這事兒像根刺,扎在人心上。
為啥會鬧成這樣?
窮是底色,法律盲區(qū)是禍根。
龍臺村太偏了,電視信號都不穩(wěn),外頭的普法宣傳到不了山里頭,村民只知道“野獸吃羊該打”,哪曉得有些“野獸”碰不得?再說家里那幾只羊,對兄弟倆來說就是命根子,辛辛苦苦干一年,一場空,換誰不心疼?可心疼歸心疼,國法大如天,熊貓是國寶,保護(hù)了多少年才從瀕危走到易危,哪能說殺就殺?
這事兒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山高路遠(yuǎn)不是法外之地,保護(hù)動物和百姓生計的矛盾,得有個解法。后來聽說,當(dāng)?shù)亓謽I(yè)部門進(jìn)山搞宣傳,拉著大喇叭講“哪些動物殺不得”,發(fā)的手冊上印著熊貓照片。
政府也搞起了扶貧,教村民種特色藥材、搞生態(tài)養(yǎng)殖,想讓大家兜里有錢,不再盯著山上那點“野味”。可王文林兄弟的事兒,終究成了教訓(xùn)。
一只羊、一只熊貓,兩個家庭的命運就這么被改寫。有人說他們活該,國法面前沒理由可講;有人說他們可憐,窮和無知讓他們踩了紅線。但有一點清楚明白:保護(hù)野生動物,是底線,碰不得,不管有啥理由。
現(xiàn)在再看那片山林,熊貓腳印或許還會出現(xiàn),可村民們都知道了,遇見了要躲著,要上報,再不能像從前那樣沖動。只是每次說起這事兒,總有人嘆氣:“要是早知道,要是日子沒那么難,是不是就不會走到這一步?
”一只羊換十年牢,國法和生計的賬,從來都不該算成死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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