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科協”公眾號介紹,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北京市委網信辦、首都互聯網協會指導,北京科技記者編輯協會、北京地區網站聯合辟謠平臺近日共同發布4月“科學”流言榜。
在流言榜中,對“輔助駕駛就是自動駕駛,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后,就可以隨便玩手機、睡覺、聊天、吃東西。”的流言進行了辟謠。
真相: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據介紹,輔助駕駛和自動駕駛有很大的差別。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目前新能源汽車搭載的智能駕駛技術仍處于輔助駕駛階段,其本質是幫助駕駛員提高行車安全性和便利性,而非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或無人駕駛。
更恰當的稱謂應是“智能輔助駕駛”,重點在于“輔助”而非“智能”。
據了解,我國2022年3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GB/T 40429-2021《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將駕駛自動化分為從L0到L5六級。
其中,L0-L2級為輔助駕駛,系統輔助人類執行動態駕駛任務,駕駛主體仍為駕駛人;L3-L5級為自動駕駛,系統在設計運行條件下代替人類執行動態駕駛任務,當功能激活時,駕駛主體是系統。
業內專家表示,目前市面銷售的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車輛,其“自駕”的最高等級其實才達到L2級,也就是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主要作用是減輕駕駛員疲勞,提高行車便利性。
其常見功能包括車道居中保持(LCC)、自適應巡航(ACC)、自動跟車、前車啟動提醒等。
當輔助駕駛功能打開后,仍需始終保持注意力,雙手不能離開方向盤。
官方稱,目前市場上出現的如L2+、L2.5、L2.9等宣傳標語,有“過度包裝”之嫌;即便達到L3級,也只是“有條件自動駕駛”(在限制條件下執行部分功能決策的自動駕駛模式),依然要求駕駛員隨時準備接管駕駛任務,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安全控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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