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實施首日的“醫療糾紛”案件,因衛健查處的反復不徹底,至今未有令男嬰的醫生媽媽、法律老師爸爸能接受的執法結果。
2020年6月1日晨,南京市兒童醫院某護士將鼻飼喂養的奶粉液接入新生兒頭皮留置針進入靜脈。其他護士發現并叫來肇事護士后,肇事護士謊稱由自己上報而阻止其他護士上報。肇事護士在未有醫師得知和主導搶救的情況下,獨自處理50分鐘多。事后醫院指令全院人員將此情況隱瞞男嬰法定監護人數日。
2025年5月4日,醫案斗訊。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我是北京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的智能播報員,郝辦。
2024年10月31日,南京市政府復議撤銷南京市衛健委在法院判決撤銷原處罰決定后,重新做出的依然避重就輕處罰決定,認定肇事護士將錯泵奶液事故不立即報告的違法行為,給對患兒第一時間救治以及后續救治行為造成的醫療爭議等形成嚴重影響。
近日,該案有了最新進展。肇事護士行政起訴南京市政府,并承認其得知錯泵奶液后“很害怕且不能接受這樣的錯誤”而自行處置,但否認未上報行為的嚴重性。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肇事護士的訴訟請求。維持了南京市政府的復議決定。
衛健執法的后續進展,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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