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魅力科學君,今天我們要聊的話題是:小小的螢火蟲,其實隱藏著一個未解之謎,科學家至今仍困惑不已。好的,咱們不說廢話,這就開講。
地球上已知生物的發光機制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熒光”,另一種是“自發光”,前者是生物通過體內的熒光蛋白吸收特定波段的光波,然后再釋放另一個波段的光波的現象,這不需要額外消耗生物自身的能量,后者則是生物體內的化學能直接轉換為光能的現象,這需要消耗生物自身的能量。
螢火蟲的發光機制其實是屬于“自發光”,在它們的腹部末端發光器里,存在著兩種特殊的物質,分別是“熒光素”和“熒光素酶”。
當氧氣通過呼吸系統進入發光器之后,在“熒光素酶”的催化下,“熒光素”就會與氧氣以及細胞內的能量分子“三磷酸腺苷”(ATP)發生反應,進而釋放出可見的光,由于這個反應過程幾乎不產熱,因此它們發出的光通常被稱為“冷光”。
實際上,螢火蟲的奇怪之處并不是它們的發光機制,而是在地球上的非海洋區域,像螢火蟲這樣的能夠“自發光”的生物種類實在是太少了,而與之成為鮮明對比的是,在地球的海洋之中,這樣的生物種類卻多得令人吃驚。
相關研究表明,在已知的海洋生物中,有超過一半的種類都具備“自發光”的能力,而在深海生物之中,這個比例更是高達90%左右。
如此巨大的差異,就引出了一個問題: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自發光”生物在海洋如此昌盛,而在其他環境中卻極為罕見呢?對此,科學家曾經提出過多種解釋。
一種直觀的解釋就是,海洋大部分區域,特別是深海,終年不見陽光,處于極度黑暗之中,在這樣的環境下,生物的“自發光”可以發揮多種生存優勢,例如突然發光能夠瞬間驚嚇并可能驅離捕食者;通過特定的閃光模式,可以吸引同類進行求偶;利用發光作為誘餌,引誘獵物靠近以便捕食等等。
這看上去似乎很合理,但實際情況卻是,黑暗環境并非海洋獨有,地球陸地上的洞穴系統、高緯度地區的極夜,以及許多動物的夜間活動時間,都具備了與海洋深處類似的黑暗條件,如果黑暗是關鍵因素,那么這些環境中也應該演化出不少的“自發光”生物,而事實卻并非如此。
另一種解釋則認為,現代海洋生物的起源遠早于非海洋區域的生物,它們在演化上至少擁有大約兩億年的“先發優勢”,而正是這段額外的時間,為海洋生物發展出復雜的生物發光機制提供了更充足的機會。
然而科學家卻發現,生物演化出“自發光”的能力所需要的時間,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長,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在過去的1.5億年里,僅僅是輻鰭魚這個類群,其“自發光”的能力就獨立演化出了至少27次,所以從這方面來講,非海洋生物也應該有足夠的時間來演化出這種能力。
還有一種解釋認為,生物的“自發光”涉及一系列復雜的化學反應,在此過程中,通常都會產生很多對細胞有害的物質,而海洋中的水,可以幫助生物迅速稀釋或清除這些有害物質,由于非海洋生物不具備這樣的優勢,因此它們就很難演化出“自發光”的能力。
但這個解釋同樣面臨挑戰,因為世界上存在許多很深的淡水湖泊(例如貝加爾湖),其深處環境其實與深海非常相似,如果這個解釋是正確的,那這種環境中,也應該演化出大量的能夠“自發光”的生物,但事實卻是,在這些淡水湖泊中,能“自發光”的生物通常都極為稀少,甚至根本就沒有。
除了以上所述之外,還有不少其他的解釋,例如有觀點認為,陸地環境的障礙物較多,可能會阻礙光的傳播,使得發光信號不易被遠處接收,從而降低“自發光”帶來的生存優勢,也有觀點認為,海水中的鹽分在生物“自發光”過程中起到了某種特殊的作用,然而這些解釋都存在著各自的局限性,無法得到普遍的認同。
也正因為如此,螢火蟲給我們帶來的這個問題,就成了一個未解之謎,科學家至今仍對此困惑不已。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相關的研究仍在進行之中,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科學家們能夠解開這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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