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譯文
諸侯每三年要向天子推薦一次人才。諸侯推薦一個有用的人才能夠得到“好德”的榮譽頭銜,推薦兩個有用的人才能夠得到“尊賢”的榮譽頭銜,推薦三個有用的人才能夠得到“有功”的榮譽頭銜。
第一次達成“有功”榮譽頭銜的諸侯,天子會賞賜車馬禮服和弓箭。第二次達成的諸侯,天子會賞賜香酒。第三次達成的諸侯,天子會上次一百名精銳的虎賁衛(wèi)士,同時授予“命諸侯”的榮譽頭銜。
所謂“命諸侯”,就是在鄰國有臣子弒殺國君,或者有庶子弒殺嫡子的時候,“命諸侯”就可以不向天子請示直接出兵討伐叛逆。當(dāng)然了,討伐完成以后要把獲得的土地獻給天子。
諸侯推薦的人才如果不合適,第一次被稱為過失,第二次被稱為傲慢,第三次就被稱為欺瞞。
欺瞞天子的諸侯會收到天子的處罰。第一次會收到降級的處罰,第二次會受到削減封地的處罰,第三次則會完全剝奪封地。
如果諸侯根本就不推薦人才,那就會被稱為不尊正道。天子還是會進行處罰。第一次降級,第二次削減封地,第三次剝奪封地。
另外,天子每年還要對官員進行考核,罷免那些不合格的官員,改由諸侯推薦的人才擔(dān)任。
詩經(jīng)有云:“人才濟濟,所以文王安定了天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02
原文
諸侯三年一貢士。
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尊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賜以輿服弓矢,再賜以鬯,三賜以虎賁百人,號曰命諸侯。
命諸侯者,鄰國有臣弒其君,孽弒其宗,雖不請乎天子而征之可也,已征而歸其地于天子。
諸侯貢士,一不適謂之過,再不適謂之傲,三不適謂之誣。誣者天子黜之,一黜以爵,再黜以地,三黜而地畢。
諸侯有不貢士,謂之不率正,不率正者,天子黜之,一黜以爵,再黜以地,三黜而地畢。
然后天子比年秩官之無文者而黜之,以諸侯之所貢士伐之。詩云:“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之謂也。
03
沒什么好補的。
04
這一篇著重還是講的是高層選拔推薦人才的機制。就是有諸侯向天子推薦人才。
其實我們思考一下,如果單純的把這件事當(dāng)成是一個政治工程,三年推薦一個有用人才也不算是很難的事。
這三年推薦不出來一個有用的人,這確實是非常大的錯誤。要我說,都不用分三次進行處罰,分兩次就行。第一次削地,第二次徹底剝奪封地。
政治即人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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