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寧一家名為“胖都來”的賣場開業,因其名稱與知名零售品牌“胖東來”極為相似,引發了廣泛關注和熱議。隨后,胖東來方面迅速回應,稱已取證并向對方郵寄律師函 ,這一事件瞬間將“胖都來”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從大眾的直觀感受來看,“胖都來”碰瓷“胖東來”的嫌疑極大。“胖東來”在零售行業深耕多年,憑借其優質的服務、良好的口碑以及獨特的企業文化,早已在消費者心中樹立起了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成為了行業內的標桿企業。而“胖都來”不僅名稱與“胖東來”高度相似,就連經營范圍也基本一致,再加上開業時邀請明星造勢的高調宣傳方式,很難不讓人懷疑其有蹭熱度、搭便車的意圖。
但從法律層面嚴謹地分析,“胖都來”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還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判斷。根據《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同時,《反不正當競爭法》也明確指出,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否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此次事件中,“胖東來”作為在零售行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品牌,其商標和企業名稱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胖都來”與“胖東來”名稱高度相似,且處于同一行業,這種相似性極易使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混淆,誤認為兩者存在某種關聯。倘若“胖都來”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和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其名稱的合理性與獨立性,那么其行為被認定為侵權的可能性極大。
如果“胖都來”的行為最終被判定為侵權,那么其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公開道歉等,還將對自身的商業信譽造成嚴重的損害。對于一家新開業的企業來說,這樣的后果無疑是沉重的打擊,可能會使其在市場競爭中陷入極為不利的境地。
這一事件也給其他企業敲響了警鐘,在市場競爭中,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通過創新、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等正當方式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而不是妄圖通過模仿、抄襲他人品牌的不正當手段來獲取利益。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商標和企業名稱的管理與審查力度,從源頭上遏制此類侵權行為的發生,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
“胖都來”與“胖東來”的這場風波,不僅僅是兩個企業之間的糾紛,更是關乎整個市場秩序和商業生態的重要事件。我們期待法律能夠給出公正的裁決,讓侵權者受到應有的懲處,也希望所有企業都能從中吸取教訓,共同推動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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