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暫估入賬?
一句話解釋:貨到了但發票沒到,會計先“預估記賬”的操作。
舉個例子
小王開了一家超市,12月30日收到一批價值10萬元的飲料,但年底供應商發票還沒開。為了準確核算當月利潤,小王只能先按10萬元“預估”記錄成本,等次年拿到發票再調整。這就是暫估入賬的典型場景!
核心邏輯:遵循“權責發生制”——業務發生了就要記賬,不管錢有沒有付、票有沒有開。
二、什么時候必須用暫估入賬?
3種常見場景
①貨到票未到
案例:某服裝廠12月購入面料50萬元已入庫,但供應商次月才開票。
處理:年底暫估入庫成本50萬元,確保利潤表真實。
②工程跨年結算
案例:建筑公司年底完成工程進度60%(總造價1000萬),已開票400萬。
處理:暫估剩余200萬元成本(600萬-400萬),匹配工程收入。
③服務已發生未開票
案例:企業12月支付廣告服務費30萬元,但次年1月才收到發票。
處理:年底暫估30萬元費用,避免成本漏記。
三、正確操作步驟
第一步:暫估入賬
時間:業務發生當月(如12月收到貨物)
分錄
借: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 XX元(暫估價)
貸:應付賬款-暫估 XX元
必備附件:合同關鍵頁、入庫單、物流單(證明業務真實)。
第二步:收到發票
時間:次年1月拿到發票
操作
紅字沖銷原暫估分錄
按發票金額重新入賬
(沖銷)
借: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 -XX元(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 -XX元(紅字)
(重新入賬)
借: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 XX元(實際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X元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XX元
第三步:匯算清繳調整
關鍵時間:次年5月31日前
若發票已到:直接稅前扣除,無需調整。
若發票未到:必須做納稅調增,補繳企業所得稅!
四、踩中這些雷區,小心被罰!
風險1:虛構暫估成本
反面案例:某企業虛增暫估原材料300萬元,無合同無入庫單,被稅局認定偷稅90萬,罰款135萬元!
合規要點:暫估必須基于真實業務,保留完整證據鏈。
風險2:長期掛賬不處理
反面案例:某公司2022年暫估的50萬元費用,拖到2024年仍未取得發票,被要求補稅+滯納金12萬元。
合規要點:次年5月31日前未取得發票,必須做納稅調增!
風險3:隨意調整暫估金額
反面案例:會計為調節利潤,將暫估成本從80萬改為50萬,導致成本波動異常引發稽查。
合規要點:暫估金額應參考合同價、歷史價或市場價,不得人為操縱。
五、3招教你安全暫估
1,建臺賬監控
2,合同加“緊箍咒”
在采購合同中寫明:“乙方需在結算后20日內提供發票,逾期按日0.1%支付違約金。”
3,定期清理“僵尸暫估”
每季度末清理超3個月的暫估項目,無票的直接沖回并納稅調增。
總結:
暫估入賬就像會計的“預判技能”,用得好能真實反映企業經營,用不好則變成偷稅工具。牢記三大原則:業務真實、證據充分、按期調整,才能讓暫估入賬既合規又高效!如需了解更多園區稅收政策,可后臺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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