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壇上有一份著名的“野火飯”是在上海廚房間里燒出來的。那是1933年5月的事了,魯迅在茅盾家吃野火飯。《魯迅日記》記載道:“六日晴。午保宗來并贈《茅盾自選集》一本,爾后同至其寓,食野火飯而歸。”這一頓“野火飯”的主廚是茅盾夫人孔德沚。
茅盾是桐鄉烏鎮人,生長在桐鄉的人眼里,這頓“野火飯”當算是菜飯。新榮記有一道冬去春來飯上了高端席面,其實是與嘉興人的野火飯相似,鄉野露天的煙火氣可能不覺珍貴的,可當初同玩伴一起等待飯熟的時光回憶是奢侈的。
江南一帶的風俗,陽春初夏之際親朋小聚野炊。無論幾歲,一想著明天要去燒野火飯,會開心地等待天亮。春夏之間最快樂的事情莫過于此。桐鄉人從清明就開始張羅吆喝了,這是按捺不住向往春野的心。其實清代筆記里也確實有見清明時候燒野火飯的。《吳門補乘》《吳郡歲華紀麗》都有以清明節“兒童對鵲巢支灶,敲火煮飯,名野火米飯”這樣的記錄,那時的飯或許不如現在的好吃但一定同樣好玩。
有了這些食材,就可以做野火飯了。作者供圖
清代道光間《清嘉錄》中除了有相同語句,并解釋細致。此書“案”《輦下歲時記》中唐時風俗“清明尚食,內園官小兒于殿前鉆火,先得火者進上,賜絹三疋,金碗一口”,故作者顧祿說“吾鄉(蘇州)野火米飯,猶循鉆火遺風”。唐時清明宮廷讓孩童鉆燧取火,先得到火的人給予厚獎,所以清代有學者猜測清明野火飯源自唐代遺風。但是論食材風光,還是立夏前后為勝。楸樹花落滿地,一番雷雨過后,苦楝紫花繁茂,櫻桃滿枝的紅珠子,桑果鼓囊囊的饞人。大概在我七八歲時的5月初,長輩提及他們童年會去燒野火飯,也叫野野飯,“燒夏野飯”。“野”的音讀“亞”。便是伙同幾個七八歲的孩童,平地用磚頭搭個灶架上小鍋野蔬煮米。當時我們被告知這日的食材是可以去別人家的田里“討要”的,說是這樣一來飯吃了“聰明健康”。
年長之后翻書,方才知道這傳言并非親戚杜撰哄騙小孩子,這種說法有跡可循。清代吳存楷《江鄉節物詩》載:立夏日兒童席地為炊,薪米豆肉皆乞諸人,其狀絕似丐者或亦厭勝之意興。童年“采”過兩莖菜苗燒野飯,主人家也是知風俗見到也不阻攔指責的。
最初的野,野在環境,野在食材,野在春天里。真是野炊,而現在,算半野。如今大多是自帶自費,郊縣村莊農家樂有專門搭建好灶臺大鐵鍋,供團客租賃燒野飯,這可當成村中春日專屬項目了。現在最癡迷燒野飯的地區還要屬嘉興,蓬勃發展成文旅產業,所以北方的朋友初見這聚餐活動會有些納悶,怎么露天燒飯也那么興師動眾。
作者供圖
今日吳地鄉間野炊不固定時日,是按假期方便來的,比如清明與五一。但一般人們不常選清明,而會在清明后的閑暇周末,油菜花稀,芫荽茼蒿花漸盛的日子。原因是清明那會兒豌豆與蠶豆未長成,則野炊用料不當季。野火飯的食材基本葷肉選火腿、咸肉、臘腸;時蔬選春筍、豌豆、蠶豆與藠蔥;米則大米與糯米摻合,一鍋紅綠黃白,有好“鑊糍”的朋友則會搶著鏟鍋巴。如若是廚房自煮,就是家常的菜飯,配一碗腌篤鮮就很美。
海報設計 梁佳
來源:花糕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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