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里,"四川芬達"組合成員攥著法院傳票的雙手微微發顫,對著鏡頭反復說著"我們真的沒想傷害楊坤老師",這個曾因惟妙惟肖模仿楊坤聲線收獲百萬點擊的網紅組合,此刻正深陷輿論漩渦。這場始于模仿秀的網絡糾紛,正在撕開短視頻行業野蠻生長的傷疤。
事件導火索要追溯到去年冬天的某個深夜,當"四川芬達"在直播間第37次復刻《中國好聲音》導師轉身動作時,他們刻意將背景板P成"32場演唱會"的紅色字樣。這種帶有戲謔性質的模仿很快在社交平臺裂變傳播,短短72小時內相關話題播放量突破800萬次。彼時沉浸在流量狂歡中的兩人不曾料到,三個月后竟會收到北京互聯網法院的傳票。
法律文書顯示,楊坤工作室于3月10日正式提起訴訟,指控該組合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的21條內容涉嫌侵犯名譽權。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尚未開庭的2月到4月間,"四川芬達"賬號持續更新模仿內容,甚至在4月15日的直播中刻意使用楊坤經典歌曲《無所謂》作為背景音樂。這種看似"挑釁"的行為,最終促使楊坤方面在5月2日拒絕調解申請。
"我們只是想混口飯吃。"面對鏡頭,組合成員展示著每月2.3萬元的直播分成記錄。這些收益來自他們模仿楊坤抽煙姿勢的"名場面集錦",以及刻意夸張的"踩煙頭"動作設計。在流量算法驅動下,他們不斷強化這些具有爭議性的記憶點——直到某條視頻下的熱評"這哪是模仿根本是丑化"獲得3.2萬點贊,輿情開始出現反轉。
這場糾紛折射出的不僅是個人權益之爭。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2023年度報告顯示,短視頻侵權投訴量同比激增167%,其中形象權糾紛占比達41%。就像去年某主播模仿劉德華聲線帶貨被起訴案件,法院最終判決中特別強調"藝術創作自由不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這些判例正在為行業劃定新的紅線。
在5月18日的媒體說明會上,楊坤經紀人出示了關鍵證據:一段被投訴下架的視頻中,"四川芬達"成員戴著假發模仿楊坤接受采訪,卻故意將對方標志性的煙嗓演繹成口齒不清的狀態。司法鑒定顯示,該視頻的負面情緒指數達到危險閾值。這種打著"搞笑"旗號的變形演繹,已然觸碰法律禁區。
這場糾紛最值得玩味的,是雙方對"模仿"認知的根本差異。北京律協娛樂法律師張昊指出,我國《民法典》第1024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但具體到短視頻創作領域,模仿尺度仍存在灰色地帶。就像"四川芬達"反復強調的"沒提楊坤本名",恰恰暴露了某些創作者對法律精神的誤讀。
流量經濟催生的模仿亂象背后,是數百萬草根創作者的生存焦慮。某MCN機構負責人透露,現在培養一個模仿類賬號的周期已縮短至15天,但淘汰率高達92%。這種急功近利的生態,導致很多創作者游走在侵權邊緣。就像"四川芬達"在道歉視頻里哭訴的"要養家糊口",道出了行業殘酷的生存法則。
當我們復盤這場糾紛的時間線,會發現諸多值得警惕的細節:從最初被投訴時的"冷處理",到訴訟期間的持續更新,再到道歉視頻中刻意展示的銀行流水。這些操作手法與去年某網紅模仿周杰倫被訴案的公關策略如出一轍。法律界人士提醒,這種"先侵權后賣慘"的套路正在形成固定模板。
截至發稿前,該案已進入司法調解階段。北京朝陽法院記錄顯示,類似網絡侵權案件的平均審理周期為143天,但和解率高達68%。無論最終判決如何,這場風波都已給行業敲響警鐘——當模仿秀從才藝展示異化為流量工具,創作者們是時候重新思考創作的底線了。
在這場全民創作的時代狂歡中,每個點擊按鈕都在參與價值判斷。當某天我們刷到夸張的模仿視頻時,或許該多問一句:這究竟是藝術創作,還是披著娛樂外衣的軟暴力?答案不僅關乎某個網紅的去留,更決定著整個內容生態的文明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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