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員工以個人名義簽訂借款合同,最終卻被判承擔百萬債務。這種"公事私簽"的借貸模式暗藏哪些法律風險?員工如何避免"背鍋"?本文結合真實案例,拆解民間借貸中的法律認知盲區。
一、血淚案例:代公司借款卻成"老賴"
2023年,某科技公司財務總監王某(化名)受老板委托,以個人名義向張某借款200萬元。借款合同僅王某簽字,款項直接轉入公司賬戶。半年后公司破產,張某將王某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王某個人承擔還款責任。
這樣的案例并非孤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處理過十余起類似案件,發現員工代公司借款存在三大認知誤區:
認為"錢進公司賬戶就不用擔責"
輕信"公司會兜底"的口頭承諾
誤將職務行為等同于個人擔保
二、法律解讀:簽字即擔責的底層邏輯
(一)合同相對性原則不可突破
根據《民法典》第465條,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即使借款實際用于公司經營,簽字人仍需承擔還款義務。除非存在以下情形:
合同明確約定公司為共同借款人
出借人明知存在表見代理關系
公司事后書面追認債務
(二)表見代理的認定標準
最高法(2019)民申1282號判決指出,構成表見代理需同時滿足:
權利外觀:持有公章/授權文件
合理信賴:出借人盡到審查義務
因果關系:基于信賴簽訂合同
實務難點:員工私自加蓋公章、偽造授權文件等情況,法院會綜合審查資金流向、歷史交易習慣等因素認定責任歸屬。
三、行動指南:三步規避法律風險
(一)員工自保策略
書面確認身份:在合同首部注明"經辦人"身份,避免單獨出現在"借款人"位置
留存履職證據:保存公司借款決議、轉賬審批單等材料
雙重簽字保障: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簽字欄同步簽字
(二)企業合規建議
規范用印流程:建立公章使用登記制度,禁止員工私蓋公章
明確授權范圍:對外借款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法定代表人簽字
建立資金防火墻:公司賬戶與個人賬戶嚴格分離
(三)爭議應對技巧
若已陷入糾紛,可采取以下補救措施:
收集資金流向證據:提供銀行流水證明款項用于公司經營
爭取債務加入:促成公司出具《債務確認書》
啟動表見代理抗辯:舉證出借人明知借款用途
四、風險警示:這些細節決定成敗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員工因在微信聊天記錄中承諾"錢不到位我負責",被法院認定為債務加入。民間借貸中需特別注意:
避免在通訊軟件做出擔保承諾
拒絕在空白合同上簽字
警惕"走賬"型借貸陷阱
黃金法則:任何代公司借款行為,必須取得書面授權并保留全套證據鏈。資金流轉要做到"三對應"——借款合同主體、銀行流水對象、用款主體保持一致。
互動話題:你在工作中是否遇到過代公司簽字的情況?對于文中提到的風險防范措施,你認為哪條最實用?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
(本文案例已作脫敏處理,具體案件需咨詢專業律師。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俞強律師,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專注企業合規與商事爭議解決領域研究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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