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關注公眾號:上海落戶寶典,少走彎路,落戶上海更容易。
公眾號: 上海落戶寶典 ,致力于為大家提供準確、及時的上海落戶信息。
導語:
據上海教育網站信息,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對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通知》明確,,與2024年保持一致。獲取政策原文,請加微信:15921646606。
2025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時間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7月4日(工作日),博士畢業生受理時間可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錯過了申請機會,就失去了申請上海應屆生積分落戶的資格。
2025年應屆生落戶上海,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 》、《 》詳見下文。
重點: 應屆博士畢業生,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其他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注:雙一流大學名單,可以加微信: 15921646606 ,留言獲取),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魯申君注:滿足此項條件,不用72分打分,可以直接落戶上海,上海讀碩士研究生,落戶上海有優勢);
在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試點,探索對本科階段為國內高水平大學(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的基礎上,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魯申君注: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即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
在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地區用人單位工作的,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魯申君注:上海讀“雙一流”建設高校(包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本科,到指定區域工作,不用72分打分,可以直接落戶上海。上海雙一流大學有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體育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海軍軍醫大學)。
如果不能積分落戶,還有其他落戶方式,詳見:
上海落戶咨詢微信號: 15921646606 ,加微信,還可以進微信交流群。
《通知》強調, 用人單位在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根據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需求,如實告知本單位是否具備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申請本市戶籍的資格。 用人單位不得在協議中規定“畢業生如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與其解除就業協議”等損害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權益的內容 。學生畢業后,用人單位應及時與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客觀、如實填寫相關申報材料,并書面承諾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如存在虛假用工或提供不實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用人單位當年申請資格,并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shec.edu.cn)公布。同時,將單位失信行為納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臺。 用人單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應當書面承諾個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 如有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材料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個人失信行為納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臺。對已騙取的本市常住戶口、居住證,提請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注銷。 對構成犯罪的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畢業生落戶后未履行就業協議或勞動(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可提出撤銷戶籍的申請。
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與受理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2025年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條件
(一)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2024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戶籍: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
2.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合法合規、信譽良好、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不受上述注冊資金和注冊登記時間限制);用人單位為法人企業的分支機構須提供相應材料(詳見申請材料說明);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在2025年5月3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
審核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疑似弄虛作假情形的,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鑒定。聯席會議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綜合考量后作出決議。情節特別惡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報資格。
用人單位2024年度與所錄用并辦理落戶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解除就業協議或勞動(聘用)關系的,該單位2025年提出的落戶申請將不予核準。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戶籍: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于2025年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并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須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請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詳見附錄)。如未通過落戶申請,不再受理由其他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
1.《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申請材料清單);
2.《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推薦表;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5.成績單;
6.外語等級證書;
7.計算機等級證書;
8.用人單位為法人企業的分支機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9.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
10.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發明專利證書及相關材料;
11.最高學歷學習期間創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12.其他相關材料。
三、申報時間及流程
2025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時間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7月4日(工作日),博士畢業生受理時間可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
(一)受理經辦機構下屬(轄)用人單位按以下流程申報
1.各受理經辦機構須在2025年5月30日前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受理經辦機構基本情況及下屬(轄)用人單位登記表》(附件1)。
2.各受理經辦機構下屬(轄)用人單位通過“一網通辦”或登錄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簡稱“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相應受理經辦機構。
3.各受理經辦機構下屬(轄)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派人事專員攜帶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至相應受理經辦機構進行現場申報。
4.各受理經辦機構確認相關網上填報信息和紙質材料一致,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信息并預約時間,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
(二)其他用人單位按以下流程申報
如用人單位無相對應的受理經辦機構,可通過“一網通辦”或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從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派人事專員攜帶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等相關紙質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四、受理審核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給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執單。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依據《202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附件4),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對必要信息進行公示后,報聯席會議審定。相關結果通過就業創業服務網予以告知。公布結果后,單位及獲得落戶資格的學生應在6個月內完成實際落戶手續。
2025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標準分為72分。
五、申訴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用人單位可以在就業創業服務網公布結果后30日內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訴(須在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上填報后下載打印并由單位蓋章),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報聯席會議審議。申訴結果一般應在收到用人單位書面申訴后60日內做出,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
六、受理單位、聯系方式及結果查詢
詳見就業創業服務網,咨詢電話:021-64829191。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錄:申請材料說明附錄
申請材料說明
一、《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須在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上填報后下載打印(申請材料清單將根據網上填報內容自動生成,須一并打印提交),并須填寫完整并簽字加蓋公章。
二、《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含學習成績評定和學校推薦意見)中所涉及學習成績等級以相應績點進行評定,學科(專業)代碼與學科(專業)名稱必須按照教育部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的相關學科目錄填寫,表格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下載,并須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
三、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四、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協議書如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本科須按學期分列)。
六、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水平證書復印件。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畢業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所學專業屬外語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且外語課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可免予提交。
七、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計算機等級考試應由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文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門類)專業本科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須提供“一級”及以上證書,理工科(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專業學生須提供“二級”及以上證書。
可免予提交計算機證書的有以下幾類:
1.研究生畢業生;
2.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且相關課程合格的本科畢業生;
3.免予此項要求的其他本科專業畢業生(專業為數學類、電子信息類、電氣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八、用人單位為法人企業的分支機構的,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2025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原件(當年有效);
3.上年度連續12個月在職員工在滬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增值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九、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取得,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獎項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包括:
1.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證書復印件(驗原件)。評定單位負責人員需將榮譽獲獎發文文件等原始佐證材料上傳至指定平臺;
2.全國性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包括:“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中國研究生創芯大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等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證書;
3.跨校參加各類競賽的,須由所有參賽學生所在學校的相關部門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說明。
十、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發明專利證書(驗原件,專利登記簿副本不受理)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指導教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公示證明樣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
2.該發明專利相對應的學位論文、已發表論文、課題立項書復印件(驗原件)之一,論文須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署名,立項書須載明落戶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課題組成員。
申請落戶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應為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后變更的發明人。
十一、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創業的,須為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原始投資人(不含股權轉讓后受讓股權的情況),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10%(需提供驗資報告),須另提供以下1-6項材料,可提供第7項材料(其中1、2、3項須在受理截止日前提交,4、5、6、7項可在2025年12月20日前補交):
1.公司營業執照;
2.驗資報告(公司非零注冊驗資證明);
3.由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創業情況報告》;
4.2025年畢業生自主創業情況申報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下載);
5.創業期間(2025年度內至少連續6個月)創業企業的員工勞動合同、企業繳納社保單據、為員工(至少1人)及本人繳納社保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如畢業生本人因戶籍原因無法繳納社保的,須提供其本人未在滬繳納社保的證明;
6.創業企業2025年度內連續6個月繳納增值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復印件(驗原件)、連續6個月生產經營進項發票或增值稅發票復印件(驗原件)和連續6個月生產經營銷項發票或增值稅發票復印件(驗原件);
7.創業企業如獲相關投資,可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⑴創業企業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須經上海科技企業孵化協會備案)、創業投資機構(須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投資的相關協議,首輪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金到位且持續投資滿1年的證明;
⑵創業者獲得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雛鷹計劃或雄鷹計劃資助,提供資助協議復印件(驗原件)并出具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開具的已獲資助證明。
十二、其他相關材料包括:
1.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父母因“支邊”“支內”戶口由上海市遷出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邊”“支內”戶籍遷出上海的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已婚且配偶戶口為上海市常住戶口的,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之一:
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博士畢業生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博士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⑶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注:一般文件表述均用年,即指周年)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中級職稱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碩士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中級職稱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碩士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⑷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本科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⑸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博士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⑹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中級職稱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碩士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中級職稱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碩士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如其配偶為國外本科學位,另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
4.上海高校就讀期間有應征入伍經歷的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上海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并在2024、2025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須提供:
⑴由學校征兵工作部門(一般為人武部或保衛處)出具的畢業生入伍及退役情況證明(樣張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shec.edu.cn“下載中心”下載);
⑵《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5.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的,須提供上海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附件4
202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
本辦法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定并發布,評分辦法由畢業生要素和用人單位要素兩部分組成,聯席會議每年根據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對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關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2025年標準分為72分。
一、畢業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學位、學歷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
碩士、研究生 24分
(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其他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見附錄1,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名單及代碼見附錄2。)
學士、本科生 21分
2.畢業學校
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見附錄3) 15分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在滬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
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見附錄4) 12分
[其他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8分
最高學歷階段在上海高校就讀,可另加2分在滬學習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 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語水平
[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所在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
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八級 8分
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本科畢業生專業為數學類、電子信息類、電氣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 6分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二)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經認定的校級及以上級別“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
國家級 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 1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
[經認定的“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中國研究生創芯大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等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選拔賽及分組賽)獎項。申請人為跨校組隊成員的,須對項目創新做出實質性貢獻]
⑴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 10分
二等獎 8分
三等獎 6分
⑵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 5分
二等獎 3分
三等獎 1分
[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最高學歷就讀期間獲得;同類獎勵取最高分;榮譽稱號和競賽獲獎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3.科研創新
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參加學校科學研究活動并獲得相應的發明專利 5分
[申請落戶的畢業生應為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后變更的發明人]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 5分
[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評分辦法予以評分,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在校期間應征入伍按相關政策執行。
5.本科階段為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及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二、用人單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為符合誠信規范,并與畢業生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勞動派遣方式除外
7分
(二)導向要素
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見附錄5)畢業生 6分
2.重點區域引進人才
在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區域用人單位工作的,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用人單位為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區域范圍內教育、衛生等公益事業單位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區域所在區有關部門進行推薦,并報聯席會議確認]
3.承擔重大項目
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 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用人單位為本市中小學、幼兒園 2分
本市中小學體育專任教師、本市幼兒園專任教師 1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并報聯席會議確認。本市中小學、幼兒園與遠郊地區教育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不累計加分]
4.自主創業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企業經營情況良好5分
[畢業生須為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原始投資人(不含股權轉讓后受讓股權的情況),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10%(需提供驗資報告)]
說明:畢業生學校及專業加分以學校及專業代碼為準。
附錄:1.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
2.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名單
3.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4.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5.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名單
以上名單,可以加微信:15921646606,留言獲取。
魯申君注:如果暫時不能落戶上海,還可以先辦上海居住證和上海居住證積分,一樣可以享受上海市民待遇。鏈接:
來源:上海教委網站等 編輯:魯申君(上海高新技術企業研發工程師、經濟師,理工科碩士學位,積分、落戶、上學、買房過來人,上海落戶規劃師,上海買房規劃師,上海政策咨詢師,擅長解答上海落戶、積分、上學、買房等問題;善總結,樂分享,為企業和個人提供靠譜的信息咨詢服務)
關注公眾號:上海落戶寶典,少走彎路,落戶上海更容易。上海落戶咨詢微信號:15921647663,規劃落戶上海之路,提供各種落戶解決方案。
鏈接:線下咨詢地址:上海市奉賢區環城東路732弄18號奉賢寶龍廣場6棟1105室(地鐵5號線環城東路站)、閔行區劍川路1000號閔行天街(地鐵5號線劍川路站),預約微信號(手機號):15921646606
上海上學、居住證積分咨詢微信號:15921646606
上海買房咨詢微信號: anjia021
落戶上海渠道匯總:
上海退休政策:
上海上學政策:
上海買房政策:
快把這些信息告訴更多人吧!
點擊“分享”、點亮“贊”、“推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