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節剛剛過完,仔細聊聊五四運動的起因和過程吧。因為五四當天看到百度關于五四運動的詞條,覺得許多細節都沒有提。
關于五四運動,官方標準說法是1919年5月4日發生在北京的一場以青年學生為主,各階層共同參與的,通過示威游行、請愿、罷工、暴力對抗政府等多種形式進行的愛國運動,起因是一戰后的巴黎和會上西方列強欺負中國,決定由日本繼承德國在中國山東的特權,北洋軍閥政府準備接受這個決定,引發了偉大的五四運動。
具體框架是這樣的,但為什么會這樣?前因后果是什么卻很少有人提及,似乎就是西方列強在欺負中國人,北洋政府懦弱無能,喪權辱國。而實際的歷史并不是那么簡單的非黑即白,就詳細的說下算是紀念五四運動106周年吧。
說五四運動不能不提及一戰和二十一條。
第一次世界大戰剛爆發時袁世凱政府曾和德國接觸,要求收回德國侵占的山東半島權益,但德國在開戰初期因戰事順利認為會很會結束戰爭拒絕了中國的要求。與此同時,英國則聯系日本要求結盟打擊德國在遠東的勢力,于是1914年8月23日,日本加入協約國陣營對德宣戰,英日聯軍經70多日激戰,于11月7日全部占領德屬膠州灣租借地。在開戰前北洋政府一度考慮對德宣戰,出兵與英日聯軍合攻青島,從而爭取在戰后恢復在膠東的權益,但被日本所拒絕,日本外相加藤高明表示:“中國既守中立,自無預戰之理。”
戰事結束后的同年11月18日中國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日本從中國撤軍的要求,1915年1月7日,中國政府再次向日本政府提出撤軍要求。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跳過外交部直接要求面見袁世凱,當面提出了二十一條要求,并要求中國對此絕對保密。
日置益
但北洋政府外交部外交總長陸徵祥和次長曹汝霖自2月至5月一邊與日本進行了26輪談判,堅持自己的立場,一面暗中逐步將條約的內容向報界泄露,希望獲得英美兩國支持抗衡日本。
5月7日下午3時,日本向北洋政府發出最后通牒,表示可以去除第五號的要求,但在5月9日下午6點前承認其它各款要求,否則將執行必要之手段。并開始調集軍隊和撤僑。而中國給予厚望的英美兩國的調停,分別得到的答復為:
英國公使朱爾典面見陸徵祥說:“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此時歐洲各國無暇東顧,中國政府除接受日本條件外,別無自全之道。”
美國公使芮恩施也勸告道“應避免與日本發生正面沖突”。
5月8日袁世凱召集黎元洪、徐世昌和各部總次長及參政等人在中南海春藕齋召開特別會議,會議上大家討論后認為日本已收回對中國最為不利的第五號各條款,其他條款已非亡國條件,決定接受日本要求。
5月9日23時,北洋政府以“國力未充,難以兵戎相見”為由,對外宣布接受二十一條中一至四號的部分要求。5月25日,中國政府代表陸徵祥與日本政府代表日置益在北京簽署《關于山東省之條約》、《關于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及后面的一系列換文,總稱《中日民四條約》,
中日簽署的《關于山東省之條約》的主要內容就是二十一條里提及的關于日本接收山東省內舊德國權利、并擴展筑路權、定居權和通商權的要求。
而北洋政府簽署該條約后通過全國教育聯合會將簽訂條約的5月9日定為“國恥日”,警勵國人勿忘此日,誓雪國恥。而中國人就像當年簽署《馬關條約》后痛罵李鴻章一樣,天然地認為受命談判簽訂該條約的外交部外交總長陸徵祥和次長曹汝霖是漢奸賣國賊。
而在1916年最終簽訂這些條約和換文時,因袁世凱死后段祺瑞出任總理,段為擴充自己的勢力同時也為解決政府的虧空問題,讓時任中國交通銀行(當時隸屬于政府交通部)總裁曹汝霖出面向日本先后借款1.45億日元。史稱西原借款,抵押物為中國山東和東北地區的鐵路、礦產、森林等。
而在該借款所涉及的《關于處理山東省各問題換文》簽訂時,駐日公使章宗祥曾對曹汝霖發電報稱:中國政府對于日本政府右列之提議,欣然同意。特此奉覆。
那句欣然同意后來惹了麻煩,因為此后的巴黎和會中當中國代表團宣稱二十一條是被迫簽署時,日本就拿出了此電文,說“欣然同意”這四個字證明當時是中方自愿的。
1919年1月18日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在法國巴黎召開和平會議。美國總統在會前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包括廢除秘密條約、平等對待殖民地人民、成立國際聯盟等,受到各國廣泛歡迎,中國希望借此解決山東問題。于是代表團在巴黎和會中提出了廢除外國在華勢力范圍、撤退外國在華駐軍等7項要求,并希望取消日本強加的“二十一條”及換文陳述書。
關于中國的要求,美國表態支持中國,英法傾向于日本,日本則以中日之間已經簽訂的《關于山東省之條約》為理由要求按條約規定繼承當年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并以退出國聯相威脅,最終美國妥協。5月1日北京出版的《中國時報》刊登中國代表團對政府所做報告之失敗原因:“此次中國主張失敗之原因,一由于1917年2月至3月間,日本與英法諸國有膠澳讓歸日本之密約,二由于1918年9月,我國當局與日本政府有‘欣然同意’之山東換文,遂使愛我者無從為力”。
不過北洋政府顯然不想被迫接受這一結果,于是5月2日外交委員會事務主任林長民在《晨報》上公開發表文章《外交警報敬告國民》,提出了“國亡無日, 愿合我四萬萬眾誓死圖之”和“膠州亡矣!山東亡矣!國不國矣!”的口號。5月2日當晚,北京大學的一些學生在北大西齋飯廳召開緊急會議,議論巴黎和會事,氣氛激昂,決定通知北大全體學生舉行大會。
5月3日晚,北京大學學生在北大法科大禮堂舉行全體大會,在北大校長蔡元培亦知曉和私下支持下,大學生們最后定出四條決議:一、定于5月4日協同其他兄弟學校齊集天安門舉行愛國大示威,二、通電巴黎專使不準簽字,三、通電各省于5月7日(國恥日)舉行愛國示威游行,四、聯合全國各界一致奮起力爭。
5月4日上午10時,北京大學等13所院校的學生代表召開游行前的碰頭會,而政府背景的陸軍學校派出學生代表列席,警官學校則直接派出學生參加了游行活動。而游行前教育部雖派代表游說學生放棄游行,但僅是勸告學生解散集會,并建議他們改推代表向政府和各使館交涉;而此后趕到的步軍統領衙門統領李長泰、京師警察廳總監吳炳湘到場后也僅是勸告而沒有采取任何實質行動,還命令維持秩序的警察務必文明對待游行的學生,連警棍都沒有配發。
游行隊伍當時原本計劃穿行屬于使館區的東交民巷,并得到了美、英、法三國公使館的同意,東交民巷西口的美國兵營還允許游行學生們穿行。
游行的學生
從上面提及的信息讓人不得不懷疑五四運動最初能夠大規模搞起來,背后其實是政府支持的影子,希望借民間的聲音表達出當時政府對巴黎和會情況的不滿。
意外出現在東交民巷的東口,位于東口的巡捕房拒絕學生隊伍繼續穿行通過。而東交民巷未能按計劃穿行讓學生很懊惱,于是臨時決定前往不遠處位于長安街東端的趙家樓二號曹汝霖住宅,要求曹汝霖出來解釋與日本締結密約的原因。
當時曹宅門口有數十名警察守衛,并在曹宅大門上貼了封條,因為根據當時的法律,撕毀政府封條屬于違法行為。但這一行為讓在場的學生非常憤怒,于是翻墻從里面打開大門并涌入曹宅,曹汝霖見勢不妙藏匿起來未被學生尋見,適駐日公使章宗祥正在曹宅,被學生們發現后群毆,受傷甚重。闖入的學生并搗毀家具火燒曹宅,史稱“火燒趙家樓”事件。隨后,軍警聞警前來救火。警察總監吳炳湘及步軍統領李長泰也帶領警隊及步軍游擊隊,開始強迫解散剩余人群,并以傷人和縱火的罪名現場逮捕了32名學生。五月四日的游行至此結束。
5月5日,北京14所院校校長開會著手爭取被捕學生的釋放,也勸告學生保持冷靜。但5月6日總統徐世昌下令警察恢復秩序,“倘再有借名糾眾,擾亂秩序,不服彈壓者,著即依法逮捕懲辦,勿稍疏弛”。并訓誡教育部,要其整飭學校。而這一命令引起了大學學生們的不滿,而以教育總長傅增湘和北大校長蔡元培為首的教育界人士紛紛辭職抗議,并帶動了全國各地的抗議浪潮。
最終于6月24日北洋政府通知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改變此前簽約的指示,讓代表團自行決定是否簽約。而消息公布后全國各界先后給代表團發了7000多封電報,強烈要求不可簽約。代表團內部討論后認為《凡爾賽條約》中包括廢除中德不平等條約的條款對中國有利,于是跟和會主席團溝通要求能簽約但注明保留意見,不承認轉讓山東權益給日本相關條款,但這一要求未得到和會同意,最終在6月28日簽約日中國代表團宣布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
下圖為中國代表團成員照片,分別是擔任團長的外交總長陸徵祥、駐美公使顧維鈞、南方政府代表王正廷、駐英公使施肇基、駐比公使魏宸組,秘書朱佛定。
因為中國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所以直到1919年9月15日方正式宣布終止與德國的戰爭狀態。后來與德國單獨談判,于1921年5月20日簽署《中德協約》,德國共和政府放棄《中德膠澳租借條約》所獲一切權益,包括膠澳租借地。
至于山東問題,直到1921年中國北洋政府和美國協商,提出奉行門戶開放的國際政策,于是在11月12日由美國總統哈定出面召開解決太平洋和遠東問題的“華盛頓會議”,讓“山東問題”再度被提上議程。
經過3個月反復的談判,1922年2月4日,中日簽訂《解決山東懸案條約》,將膠澳租借地和膠濟鐵路交還中國,所駐日軍撤離,中國則支付6100萬日元的日軍當年出兵攻打青島的軍費。2月6日,九國簽訂《關于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又稱《九國公約》,聲明"尊重中國之主權與獨立,及領土與行政之完整”,“適用在中國之門戶開放,或各國商務實業機會均等之原則”等。
1922年5月11日,美國國務卿布賴恩同時致電日本和中國政府,稱“不能承認……有損于中華民國的政治或領土完整、或有損關于中國的國際政策(即門戶開放政策)的任何協定或承諾”。
至此山東問題算是相對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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